(1)申请。由老年人(或代理人)提出建床申请,根据公布的服务机构名单自主选择。鼓励社区工作者、养老顾问、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等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申请提供便利。
(2)访问。服务机构上门访问,对老年人生活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和居家环境确定是否建床。予以建床的,了解服务需求,确定至少1名紧急联系人,制定服务计划与方案。
(3)签约。经与老年人(或代理人)确认后,服务机构与老年人(或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收费、权利义务等内容。
(4)登记。服务机构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登记手续,建立服务档案。
(5)服务。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计划派出相关专业人员,为签约老年人上门提供服务。
(6)跟踪。服务机构应定期监测服务质量,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变化和双方约定,及时调整服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