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苏州市殡葬事业改革,完善绿色殡葬政策,结合苏州实际,依据《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苏州市民政局修订了《苏州市区推行绿色殡葬工作实施办法》(苏府办〔2012〕112号),并形成《苏州市区推行绿色殡葬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9月1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书面信函:收信人(地址:平泷路158号苏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邮编215031)。
2.电子邮件:swc@mzj.suzhou.gov.cn
苏州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