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2〕247号)要求,苏州市民政局拟废止《《苏州市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苏政民规〔2014〕7号)和《关于调整<苏州市收养家庭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苏政民规〔2017〕4号)等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于2023年5月26日至7月14日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广大市民的关注,还请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来源:苏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7-15 10:06 访问量: |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2〕247号)要求,苏州市民政局拟废止《《苏州市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苏政民规〔2014〕7号)和《关于调整<苏州市收养家庭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苏政民规〔2017〕4号)等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于2023年5月26日至7月14日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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