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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券发展实施意见》的解读

来源:资源配置处发布时间:2022-12-22 14:32:00浏览量:字体:

一、科技创新券适用对象有哪些?

在苏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中,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类科技创新券为所有企业,其他类别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业团队。适用对象应无不良诚信记录,与提供服务的载体、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二、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有哪些?

与科技创新活动有关的所有科技服务,主要包括研发资源使用、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不包括法律规定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商标服务、财务审计,以及其他非科技创新类的服务。

三、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是多少?

每家企业每年申领和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其中,研发资源使用、检验检测服务科技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服务科技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130万元,其他服务科技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科技创新券如何申领、使用和兑付?

(一)服务载体、机构入库。全国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载体、机构在苏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入库。入库载体、机构可在平台上发布相关科技服务和产品。

(二)企业申领和使用科技创新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平台注册后,每年初从平台上领取科技创新券,年内可分次使用。企业领取科技创新券后,在平台上购买载体、机构服务时,须先行支付服务费用。

(三)企业兑付科技创新券。服务完成后,购买服务的企业在平台提交兑付申请,申请兑付的科技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服务费用的50%;申请审核通过后,平台以数字人民币方式线上支付给企业。平台常年受理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原则上每半年集中兑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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