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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高新处发布时间:2019-09-30 09:42:32浏览量:字体: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服务)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科技型企业融资可得性,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2018〕96号)和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市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联合起草制定《苏州市市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
  2009年,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2009〕156号)和《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五个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9〕194号),2014年,市科技局出台《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苏科规〔2014〕1号),经过近五年的探索发展,已累计为5000多家企业解决贷款近400亿元,有效解决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同时,在政策支持力度、范围、支持方式等产生了新需求。
  二、《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
  制定过程主要分为学习调研、研究讨论、征求意见等阶段,在参考借鉴上海、广州等地经验做法,形成了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发函形式,先后征求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市相关政府部门、各市、区人民政府、各板块科技局和各金融机构等多个层面意见。经多轮意见征求和完善补充后,最终形成《实施细则》。经局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20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1-3条 阐述了《实施细则》制定目的、风险补偿项目补偿对象和补偿资金来源。
  第4-5条 明确了风险补偿项目管理及苏州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的承担单位和科技金融机构参与的流程。
  第6-7条 明确了申请风险补偿项目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不同种类科技型企业获得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额的额度。
  第8-9条 明确了“一行一品牌”科技信贷创新支持方案、后续论证完善方式及内容。
  第10-18条 明确了风险补偿项目申请与审核、异常情况处理、风险尺度把控以及后续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19-20条 明确了《实施细则》监督与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弄虚作假骗取科技保险费补贴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各市、区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管理细则,明确《实施细则》施行时间,原政策废止情况。
  四、《实施细则》的主要特点
  《实施细则》的制定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满足新形势下企业实际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大支持力度。加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力度,对于市级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市级以上领军人才企业,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市级“瞪羚计划”企业,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额不超过700万元;对于其它企业,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扩大支持范围。对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瞪羚计划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领军人才企业等六类科技型企业进行信贷风险补偿。
  (三)一行一品牌。加大科技信贷支持方式的自由度和灵活性,科技金融机构可结合自身特点和经营优势,按照“一行一品牌”的原则,向市科创投提出“科贷通”科技信贷创新支持方案。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29日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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