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委宣传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央、省关于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有关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司法局
2024年4月30日
全市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中央、省关于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激活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深入宣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工作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围绕基层群众在民事交往中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深入宣传民法知识。
三、活动时间
5月1日至5月31日,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延展。
四、活动安排
(一)编发《苏州市市民学法手册》等普法读本。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安全、生产工作、居民生活、防范风险、法律服务等重点内容,更新编发《苏州市市民学法手册》。全面推广《江苏省企业共性法律风险点图谱案例读本》,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产业链+法律服务”,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分类编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清单、学法清单、法律服务指引等企业普法读本及宣传资料。注重运用案例进行普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有趣的案例故事讲解民法典知识,让民法典条文“活起来”“落下去”。
(二)发布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实践路线和重点项目。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在各地申报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择优公布一批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实践线和重点项目,将民法典宣传融入路线体验、互动实践等,积极引导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市场主体、村(居)民学法用法和参与法治实践。
(三)开展法治宣传作品征集推送活动。依托全市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利用各地各单位普法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宣传矩阵、各类新闻媒体、户外大屏等载体开展“千媒万屏”联播,大力推广民法典系列动漫、微视频、漫画、书法等法治文化作品,实现宣传资源集约化利用,不断扩大民法典的社会知晓度(资源下载地址:https://frjs.jschina.com.cn/zl/mfdxlwdy)。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活动,聚焦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推进依法应急,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微动漫、微视频、微电影及平面作品普法作品征集,优秀作品向省级部门平台推荐展播。
(四)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商圈、进企业等活动。完善“万所联万会”机制,深化“法企同行”,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活动。结合江南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活动,聚焦市场、商户、消费者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规章内容,开设依法依规经营直播课、举行普法市集等形式,推动民法典宣传进商圈、进景区。开展“从‘新’出发·与法同行”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活动,重点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别是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全国“巾帼普法乡村行”、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等活动,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
(五)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基层活动。举办法治乡村片区化建设启动仪式,发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队伍,因地制宜开展法治文艺汇演、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活动,让民法典知识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化“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活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对本村(居)“法律明白人”开展一次以上民法典专题培训活动,讲解法律知识、矛盾纠纷调解技能以及法律服务办理流程等。发挥“法律明白人”贴近基层群众优势,就近观察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收集学法用法需求、协助提供法律服务。
(六)开展第六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上法治教育精品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治辩论赛、法治非遗课堂等,大力宣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民法典内容,防范校园欺凌、“校园贷”等,增强青少年守法用法意识。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精心部署实施,强化协调指导,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推进。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理念引导、法治实践体验等手段,开展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要深入挖掘总结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的创新做法、典型案例,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搭建便于群众参与、乐于参与的民法典宣传平台载体,扩大活动影响力和社会参与度。
各地各部门请于5月31日前将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统计表反馈至市法宣办。联系人:张译天,联系电话:65234893;邮箱:pfyyfzlc@szsfj.suzhou.gov.cn。
苏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