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一、调查时间
此次调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9月20日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根据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进行,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项重点: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情况;
2.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
3.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
4.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
5.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6.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情况;
7.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8.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
9.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10.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
11.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进展情况;
12.完善教育督导法规和机构设置工作进展情况。
三、调查方式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您可以这样参与此次调查:
1.您可以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填写问卷参与此次调查。(如果您已关注“中国教育督导”,扫描下列二维码互动平台至“政府履职情况调查平台”,即可参与调查!)
2.您可以根据以下三种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当然您也可以选择在推送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3.您所填写的问卷和留言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