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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2018年依法行政与法治宣传工作要点

来源:发布时间:2018-08-02 14:08浏览量:字体:

  2018年是苏州教育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启动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2018年苏州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与法治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持续推进依法治教,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增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实效。

  一、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机构,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局长办公会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2.坚持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学法用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的宪法知识教育,强化宪法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系统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深悟透、互促提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提升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积极主动学法用法,把学法和用法紧密联系起来,把学法融入行政办事的全过程、各环节,使学法的方式由静态变成动态。

  3.加强教育局法律顾问团对依法行政专业化的指导。实现工作指导专业化,运用专业的手段推进依法行政。有效地管理教育局法律顾问团,不断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局法律顾问团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二、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4.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18〕160号)文件要求,开展对由教育局起草的市政府存量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内部审查程序,做好对增量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

  5.推进教育立法工作。考察学习,吸取多方经验,广泛调研,采集基层数据,课题研究,推进科学立法,完成《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委托第三方启动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开展《苏州市终身教育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和立法课题研究,并完成《苏州市终身教育条例》初稿。对接市人大,进行《苏州市终身教育条例》立法汇报。

  6.落实简政放权,优化创新政府服务。围绕全面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补齐教育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短板。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整合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主动参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程,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推进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机制。做好划转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对接工作,明确责任划分,协同做好行政许可工作。

  三、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7.有效发挥苏州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团。依据《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组建教育局法律顾问团,采取“一对多”的新模式,由市教育局统一聘任,统一培训,统一管理,提升法律顾问履职精准化和集约化水平。计划分成了两个服务小组: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小组,负责教育局重大规范性文件、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相关工作;法治建设和宣传服务小组,负责开展法治建设活动,提供风险控制方案和专业的法律服务意见,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参与法治教育地方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宣讲。

  8.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围绕学校章程的实施和学校治理的有序运作,理顺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2018年将全面启动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委托教育局法律顾问团为学校进行“私人订制”,更全面、更细致地协助各校完成学校章程的订立和修改。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校园氛围

  9.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保证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人手一本《宪法》读本,开展宪法主题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宪法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开展宪法晨读、宪法诗歌朗诵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0.坚持校园普法工作。坚持校级领导法治培训及法治考试、教师法治校本培训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检(警)校共建”等形式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11.开展中小学生校园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依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28号要求,建立健全市、县、学校三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组织法律顾问团成员,邀请苏大王健法学院、市检察院开展校园欺凌相关调研、整理及汇编工作,共同研制“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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