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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补证、信息更正说明

来源:发布时间:2019-11-26 09:11浏览量:字体:

一、申请补证、换证者,应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如下相关材料

补证是针对证书遗失,换证是针对证书损毁、整体模糊。

1.个人申请(写明什么原因需要补证或换证)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一式二份,填好基本信息,粘好照片);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于制作证书);

6.因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申请换发证书的,需将损毁证书上缴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备案。

二、信息更正

(一)信息更正一(证书重发)

涉及性别、资格种类、证书号信息更正的,应向原苏州相关发证机构提交如下相关材料:

1.此类信息更正必须在信息系统中按要求进行。信息更正后,信息系统生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粘好照片);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按要求收回);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二)信息更正二(证书备注页上注明)

涉及姓名、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信息更正,应向原苏州相关发证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一式二份,填好信息,粘好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公安机关应出具的相关证明。

说明:教师资格证书的信息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一致的,不需要信息更正。


附件: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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