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专题 > 苏州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 最新信息发布

2019年相城区积分入学热点解答

来源:发布时间:2019-01-30 16:01浏览量:字体:

  1.我在相城买了房子,是否需要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答: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

  (1) 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而且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监护人),不需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2) 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且唯一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不需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3)在苏州市区已购房,且在当年8月31日前已经能拿房,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如能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交房证明、契税发票等法律文书的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的流动人口,如果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查验情况属实,将取消当年积分入学申请资格。

  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

  1.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监护人,或非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其他形式共有产权,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2.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性质为非住宅类(商业用房、公寓式酒店),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3.在苏州市区已购房,但当年8月31日前不能拿房的期房,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2.我没有交社保,是否可以办理积分入学?

  答: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基本条件是在市区范围内(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流动人口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仅限申请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3.多少分可以上学?

  答: 达到当年度本区域(或片区)准入排名分值标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不一定相同。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能够提供的公办学位数以及流动人口的入学申请数不一定相同,流动人口入学的积分排名是分镇(街道)、分学校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因而,在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入学会有不同的积分分值要求。

  4.加分项有哪些?去哪里办理?有无电话?

  答:关于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方面的内容可向积分办咨询了解。相城各地积分管理窗口联系方式如下表: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