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长江客汽渡渡运安全监督检查,增强渡运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预防渡船载运电动车辆和燃油摩托车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发生,7月11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长江渡运安全联席会议,市交通局、市执法支队、张家港海事局、太仓海事局、张家港市交通局、太仓市交通局,以及漫山渡口和长江苏州段渡运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出席会议。会上,支队宣贯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渡船载运电动车辆和燃油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函〔2024〕100号)、《关于加强渡船载运电动车辆和燃油摩托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苏海事〔2024〕48号)等文件精神。张家港海事局、太仓海事局、张家港市交通局、太仓市交通局分别汇报了关于渡运电动车辆和燃油摩托车方面的安全监管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各家渡运单位汇报了目前在渡运电动车辆和燃油摩托车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同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诉求。最后,会议对如何进一步发挥渡运联合检查监管合力以及下一步安全工作部署展开研讨。经过讨论,会议一致认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渡运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配合监管部门多措并举推动渡运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同时,要充分认识到渡船载运电动车辆和燃油摩托车的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长江客渡船禁止载运燃油摩托车要求。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各渡运单位要在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应急演练等方面持续发力。根据实际需要划定专门停放区域,标识应急疏散通道,配备消防设备。同时对乘客和过往车辆进行安全宣传。三是加大检查力度。要加强与应急、公安等部门以及渡口所在地政府的沟通联系,通过会议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强化对渡运单位的安全管理。深化交通、海事渡运安全联合检查机制,加大联合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车辆上下船及在船管理、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使用、船员应急培训及演练等方对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制度规定等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