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推动全国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国管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以下简称《评价参考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和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的重要内容,加快健全完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督导本地区、本系统对照《评价参考标准》,开展达标对标行动,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提高工作成效;选树一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突出的典型公共机构,加强总结交流,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评价参考标准》从组织管理、宣传教育、投放收运3个方面,对公共机构如何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评价参考标准》的制定旨在进一步推动全国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健全完善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发挥好公共机构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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