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强调,要更加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和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是要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机关党建要找准找实机关党建全面提质增效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建设相结合,真正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服务机关事务的高质量发展。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面对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强化担当意识,恪尽职守,扎实做好当前各项任务。三是要聚焦机关运行保障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探索房产、资产活化利用方案;持续深化公务出行保障,优化公务用车数字化平台架构,扎实推进公车管理智慧升级;强化推动节能新技术的应用,扩大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示范效应。
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要结合苏州实际,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中,要进一步构建以资产集中统管为基础的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格局,在机关事务现代化实践探索中形成更多苏州案例,展现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