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做好市级机关国有资产具体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市级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市级机关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参与拟订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配置标准;参与编制市级机关资产配置计划;参与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参与市级机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建设;按规定承担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调剂置换、购置租用、处置利用、巡检考核等管理工作。
负责人:孙 远 电话:6861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