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2-12-29 09:30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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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3月11日至5月17日对中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2年7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逐条逐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各项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及时动员部署。市人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聚焦问题找根源,分析原因定措施,找准方向抓整改。2022年7月21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分项传达至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明确提出整改方案制定和推动整改落实的具体要求。2022年8月2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分析根源,做好人社系统落实巡察整改意见的思想总动员。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动员、组织部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更加自觉地把人社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明确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局党组成员依据分工,各司其职,局组织人事处牵头,具体推进。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局党组研究制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市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分解为36个具体问题,制定了90条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落到实处。

(三)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根据巡察整改进度要求,局党组要求各牵头和参与部门集中攻坚、立行立改,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做到短期见成效;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做到长期治理有保障。将巡察整改重点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议题,持续跟踪督进度、督落实、督成效。结合年中工作汇报会,各业务条线分别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会,进一步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要求。截至2022年12月底,制定、修订各类制度规定20项,其中涉及全面从严治党4项,内部综合管理2项,依法行政工作2项,业务工作12项。已完成问题整改清单11项,基本完成问题整改清单17项,未完成问题整改清单8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改革攻坚意志还需强化,以新思想、新理念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存在薄弱环节

1.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神悟透笃行新思想仍需深入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深刻领悟“保市场主体”“稳就业”深刻内涵,局领导领学《职业教育法》《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系统谋划下一步工作方向、目标和实现路径,聚力打造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争创人社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按月梳理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查缺补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全领域、全方位贯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截至12月底,已建成姑苏乡土人才能工巧匠工作室9家,核发乡土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612本。积极开展姑苏乡土人才申报评审,推荐第一至三层次培养对象47人,扶持农村劳动力创业5025人。全市共建成各类综合、零工市场、零工驿站5家,服务企业1.2万家,解决用工13.37万人。进一步畅通渠道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加大线上直播招聘力度,助力劳动者实现多渠道就业。出台《苏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个人分账户余额处理办法》,修订《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及实施细则》。三是通过开展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情况月调度、半年度调研、“1113”就业帮扶、培训“暖心行动”等措施,强化渔民兜底保障。全面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运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持续跟踪掌握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参保状态,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

(2)创新举措破解难题不够有力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坚持以创新破解发展难题,稳步推进局系统37项课题调研工作。围绕做优做强国有人力资源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整治等阶段性重要督查事项,强化统筹协调,及时推进落实。二是开展“情系民生服务发展”微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截至12月底,已推出3批80个“微实事”项目。积极开展局领导“体验一线流程攀新高”活动,实现7项业务经办流程再优化。三是召开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现场推进会,指导市快递协会和市快递行业工联会签订《苏州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围绕建立快递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开展调研。印发《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裁审衔接工作指引》。加快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受理职业伤害确认申请636件。

(3)斗争精神还需增强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以及基层网格化建设,制定《2022年劳动保障监察应急管理综合演练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专职监察员骨干、人社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全市初任、换证监察员开展培训。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服务行动,累计服务企业115户。发放《用工风险法律提示书》1457册。举办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大讲堂31期,参与人数达到3200人。二是不断强化斗争意识,积极开展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重点地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规范整治督导调研,对欠薪线索反弹企业开展“回头看”。深入推进深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九个一”专项行动,拉网式排查C级劳务派遣单位502家,抽查检查B级单位262家。警示约谈有关网络招聘平台负责人,督促其切实履行招聘信息发布审查责任。截至12月底,全市共检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7118户、责令改正643户,关闭524户,行政处罚90件、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148万元,移送市场监管部门436件。通过苏州日报专栏,持续正面宣传“利剑行动”工作举措和成效。三是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的衔接机制,印发《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裁审衔接工作指引》,指导各级仲裁机构公平公正办理案件。继续做好上半年度仲裁员案件盲审评查工作。收集典型案例及疑难问题,提升裁审一致性。

2.人社工作推进的整体性、协同性有待提升

(1)人社工作全域性思维仍需强化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坚持统筹为先,在充分考虑各地实际并总结提炼各地经验基础上出台《苏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个人分账户余额处理办法》,修订《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及实施细则》,逐步推进城乡居保政策标准的统一。出台《支持国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切实提升国有机构市场竞争力和资源配置力。二是局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全市基金监管和风险防控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截至12月末,已听取4次,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对工作推进不力的2个地区进行约谈。三是推进两项补贴政策兑现,建立全市就业政策落实月报制度,每周下发两项补贴新政落实调度表,即时了解各地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利用大数据比对信息向补贴领取人员发送提醒信息,提高政策兑现精准性,截至12月底,全市累计发放各类资金62.02亿元。

(2)规范统一社会保障制度顾虑较多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印发《苏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个人分账户余额处理办法》,加强政策前后衔接和全城统筹,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二是根据国家、省政策调整情况,制定出台《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同时根据省信息中心开发进度,开展居民奖励性养老金、被征地人员个人分账户余额处理测试工作,确保新出台文件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苏州各地居保政策规范统一。三是主动开展业务梳理、环节修订工作。针对省系统上线后业务变动由省级发起、但变动告知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建立业务变动事项申报机制,按月汇报申报情况。

(3)数字化赋能提升人社领域治理水平存在短板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持续推进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基础库数据治理工作。完成省平台基础库数据治理,建立回流库基础数据补全机制,定期与省平台比对核准苏州范围的基础数据。二是回流库大数据应用已进入新阶段。制定人社驾驶舱需求调研计划,初步完成政策计算器开发、智能辅助工伤认定鉴定文书送达、知识库案例库以及区块链数据安全防控系统建设。

3.人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还有弱项

(1)人才服务质效仍需提高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结合“人才服务推广年”活动,以实施“十百千万”惠企助才专项行动为抓手,完善人才政策宣介服务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扩大政策专家咨询团服务覆盖面,推动人才政策“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举办人才政策宣讲7场,为百家企业问诊答疑。上线苏show才人才政策计算器,集成市县144条人才政策,注册数2.2万余人。上线姑苏人才总入口,申报单位近1.3万家次、近3.5万人次获得资助。联合16家创客育成中心,召开研讨会,开展对接活动。二是聚焦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工作十大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和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截至12月底新增数字技能人才3.65万人。2家单位获批省级专技人才继续教育基地。落实青年人才政策中加强流动站博士后引进等8项举措。继续完善《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三是成功举办第四届G60科创走廊人才峰会,促成九城市人才服务合作和13个校地博士后签约。在苏州人社发布等平台开展博士后代表、工作站宣传。督促80家长期空站的博士后站点加强运行管理,21家即将完成招收。

(2)人力资源精准高效配置思路还不够宽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充分发挥各地公共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人力资源产业园作用,持续推进跨地区人力资源合作对接,建立更多校企合作和劳务协作基地,做大苏州人力资源“蓄水池”。截至12月底,跨地区对接52次,新增基地51个。全市共建成各类综合、零工市场、零工驿站5家,努力满足企业多元化用工需求和就业者多样化求职需要。二是条线上下联动,聚焦企业引才需求,云聘荟平台发布岗位10584个次。运用好“就在苏州”等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一键求职、一站直达”。三是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产业集群,发布《苏州市2022年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确定396个紧缺专业、1645条紧缺岗位。启动申报《2022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8个项目、7家单位纳入省级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认定实施机构目录。积极推动校政企三方联动,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24.5万余个,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3.69%。四是聚焦各地产业创新集群建设,深化项目制培训探索。我市申报5个德国AHK项目、3个台湾地区技术士项目和7家单位纳入《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2022年)》。全省首批德国AHK和台湾地区技术士职业技能比照认定颁证仪式分别在太仓和昆山举行,8位德国AHK和1位台湾地区技术士证书持有者通过比照认定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苏州市技工院校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契合度调研。开展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常熟教学点申请材料复核。277家备案企业、28家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数字技能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新增数字技能人才3.65万人。

(3)人力资源服务社会力量引育还需强化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推进出台《关于支持国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府办〔2022〕176号)。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骨干企业、杰出人物、服务品牌评比,评定市级诚信机构46家、骨干企业10家、杰出人物10名、服务品牌10个。二是大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字化转型发展,发布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数字化创业大赛政府采购文件,完成大赛开标,启动大赛宣传及项目征集。完成人力资源机构引才奖励、境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奖励、数字化大赛落户项目奖励等申报工作。完成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培训。三是有序开展2022年人力资源服务业调查统计工作。指导“生化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化学试剂生产工(临床试剂工)”行业评价规范开发等题库开发工作。

(4)政策制定的系统思维还有不足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立足人社工作实际,聚焦服务数字经济发展,从支持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助推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优化数字经济人才生态环境等10个方面,制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细化30项工作举措,促进苏州人社数字化转型。二是对人才中介招才引智补贴政策开展工作调研和分析研判,先后赴8家人力资源公司、企业开展调研,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借鉴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基础上,完成《苏州市高端人才猎聘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初稿报市委人才办讨论,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政策适用的高端人才条件、奖励标准等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细化人才类别。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还需增强,有温度有力度的人社服务供给尚存提升空间

1.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还需补齐短板

(1)社保扩面提质步伐还需提速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提高社保扩面提质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开展社保扩面提质政策宣传;以点带面提升缴费工资,继续扩大部门间数据交互、资源共享,健全统一的全省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二是加速社保扩面提质行动步伐,全力开展基层快递网点工伤保险工作,开展基层快递网点工伤参保专题讲座,提高快递从业人员参保率。完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市本级共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1户、立案查处15件。三是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整理细化《苏州市区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提质经办条线实施方案》措施,稳妥推进对全员按省定缴费基数下限申报的单位核查工作。贯彻落实灵活就业参保新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简化经办流程,积极拓展线上办理业务渠道。

(2)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发展滞后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积极争取个人养老金试点城市,推动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发展。密切关注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试点城市名单公布及试点政策出台情况,做好试点贯彻落实准备。继续加强对张家港、工业园区人才集合计划年金的工作指导。目前,张家港市根据其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办法,加强工作部署,强化政策宣传,工业园区积极做好集合计划年金方案出台相关风险评估工作。

2.高质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仍需加倍努力

(1)对劳动力市场监管需精准施策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用好“信用评价+分类监管”政策体系,加大劳务派遣年度核验和信用评价工作力度,完成全市2021年度劳务派遣A级信用单位培育工作。对34家B级劳务派遣单位、279家C级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转发落实《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深化行政许可审批闭环式管理,联合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对劳务派遣许可事项实行联动监督检查,已累计检查4969户,列入市场监管异常经营名录454户。二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市本级共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1户、立案查处15件。“利剑行动”以来,共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单位10252户,责令改正805户,关闭524户,为1790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437.7万元,为1433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775万元,行政处罚90件、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148万元,移送市场监管部门436件,移送公安1件。今年1-12月,共办结举报投诉16485条;全国平台线索39005条,办结率为97.6%。

(2)仲裁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开展第二批市级金牌调解组织评选,配合法院做好“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举办调解员聘前培训。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总工会打造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形成多元化解格局。组织200名学员参加调解员聘前培训。要求各地尽快落实调解员办案补助。督促拟聘任仲裁员按时完成省厅培训、考试。二是对部分地区案多人少矛盾和积案化解工作实地调研并提出相关要求,目前六个地区已开展周末仲裁庭。组织全市66名拟聘任仲裁员参加聘前培训。深化裁审衔接,形成疑难问题裁审衔接工作指引。开展周调度工作,通报结案率情况,要求各地统筹力量,持证仲裁员全员办案,提升办案速度。三是推动各地争取将调解仲裁工作纳入到乡镇(街道)、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成效考核,目前常熟市、昆山市、吴江区已纳入。组织全市35名业务骨干参加繁简分流培训,并制作动画短片,在苏州人社公众号推广。截12月底,全市共按照简易方式办结案件1736件,平均周期为27.4天。推进智慧仲裁建设,按照市本级智能仲裁院建设方案实施采购、装修工作。持续开展2A级以上信誉单位复查和2021年A级信誉单位评定,累计复查480户。

(3)欠薪问题依旧易发多发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深入推进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和百日攻坚战,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项制度全覆盖,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欠薪矛盾隐患。对全市重点房地产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梳理39个重点欠薪风险隐患项目,逐一建档立卡,对标对表逐项销账,已疏导化解9个。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覆盖率提升专项行动进行查漏补缺,力争年前基本实现月结月清。二是有序推进“不欠薪”城市创建,人社部门充分落实组织协调、管理指导职责,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加工制造、新就业形态等企业行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加强与住建、公安、信访、国资、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合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联动机制,合力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

3.用情用力做好民生服务工作还需提速升温

(1)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思路仍需拓宽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不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人社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化程度。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落实就业服务常住地登记制度,委托162个银行网点办理9类15项人社业务,33个事项融入“苏周到”APP,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成率100%。制定260项办事指南,3199个服务网点融入人社政务服务电子地图。“免申即享”范围扩大至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新政。二是加快推进“三代卡”发放工作,依托全市11家合作银行1199个即时制卡网持续推进三代卡换发,通过苏州广电、轨交等加强居民服务“一卡通”功能宣传,主动上门为行动不便老人换卡。截至12月底,苏州大市发放三代卡691.7万张。

(2)服务群众能力水平仍需提升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合理配置12333热线人员,调整部分网办工作人员转入一线接线队伍,有效缓解咨询压力,落实12333日常考核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效率。二是优化升级“苏小妹”智能机器人,提升政策推送和智能服务精准度,命中率从91.42%提升至94.51%。三是强化全体工作人员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健全完善窗口部门服务规范等各项机制,提高人社队伍服务水平。用好行风建设“三访两查”制度,依托暗访调研等工作,推动工作作风持续改善。将行风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巩固已有成效,积极开拓创新,以“数”发力打造人民群众更满意的人社服务。

(3)惠企便民政策宣传精细程度有待提升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综合运用多种表现方式,以更接地气的群众语言宣传人社政策,服务好文化程度低、年龄大的群体,推进局网站改版升级,新增“无障碍浏览”功能,助推重点政策“直达”对象。二是优化“宣传+工作”协同机制,截至12月底,共推送微信新闻595条,依托“普法e课堂”“就创政策我知道”等专栏满足群众政策需求。运用人社政策计算器,最小“单位”分解90篇人社政策内容,通过智能匹配,实现政策精准直达。发挥人事经理协会、“社保小蜜蜂”、“惠企助才”政策服务团等多方力量,举办参与重点企业“上门办”、人才政策宣讲(44场)、一对一帮扶、残疾人用工优惠政策宣讲直播等活动。三是编印人社政策系列口袋书,已发放3000余本。推进政策宣传融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发放人社宣传资料近万份。掌握设站单位博士后进出站情况,累计对省备案47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需夯实,严管理、强监督需持续发力

1.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有力

(1)主体责任仍需落地落细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统一领导,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人社工作发展总体布局,与日常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开展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清风行动”专项督查行动,坚决贯通联动纠“四风”树新风。二是组织召开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三季度廉情通报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三是进一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压实,推动“两个责任”到边到底、到人到岗。持续用好行风建设“三访两查”制度,跟踪督导2022年上半年度第三方暗访调研整改落实情况,倒逼工作作风持续改善,着力打造具有苏州人社工作特色的行风建设品牌。

(2)监督教育仍需抓紧抓实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地落实,切实执行人社业务领域全流程监督规程,做好重点业务监督工作,协同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着力抓好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廉洁守初心韶华担使命”党风廉政现场教育活动,组织30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走馆访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加“我心目中的廉洁苏州”微建言征集活动、“清风墨韵•廉润苏州”书法篆刻征集展示活动。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常态化。严格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谈话实施办法》,拟定“大谈心、大调研、大提升”主题活动方案,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三是深入推进内部巡查工作,召开对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党委内部巡查反馈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巡查中共苏州技师学院委员会的反馈意见》,跟踪督导技师学院做好整改。

(3)派驻监督作用还需进一步强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待进一步彰显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作用,督促市人社局党组对苏州技师学院开展内部检查,共发现6大方面43个问题或薄弱环节,针对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制发监督意见书。二是深入开展“督促推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一组一品特色工作,督促市人社局开展社保基金现场检查等工作,督促问题整改。三是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监督模型建模工作,将发现的9条疑似问题信息报送市纪委,并核查1条市级疑似问题信息,目前已立案2件。

2.防风险意识举措有待加固

(1)社保基金监督风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由政策、经办、信息、监督部门组成的协调联动机制;每季度局党组专题研究基金监管和风险防控中存在的问题。截至12月末,局党组已专题研究4次。下发通知对各地风险隐患排查、AB岗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二是结合省系统上线和风险防控新要求,督促经办机构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和经办流程,建立起内部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结合常熟案件,由点及面、举一反三,督促经办机构常态化开展内审稽核,并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对前期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按月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约谈,推进工作落实。截至12月末,共约谈2个地区人社部门的主要领导。

(2)数字化转型中的信息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印发《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数字证书管理办法》,明确对人社数据安全管理、外包人员全流程管理等要求,加大数据安全和合规性管理力度。二是严格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各类单位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的办法(试行)》《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供应链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外包人员全流程管理规范,加大外包服务厂商和人员管理力度,邀请公安局网监支队业内专家进行相关法律和信息化培训。根据以上规定和管理办法,对运维公司提出明确管理要求,加强驻场人员日常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3.政策执行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1)政策执行的延伸监督仍需加强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对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各地开展失业保险业务工作开展指导,推进全市在领失业金人员缴纳医保等各项工作顺利规范进行。制定出台《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保职〔2022〕18号)。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督查机构加大就业、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稳就业工作机制话题宣传等。9月26日召开全市就业工作推进会,掌握全市就业各地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进度,现场对就业专项、失业保险基金政策进行问效。对公益性岗位单位开展人岗匹配等情况监管;对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开展安全评估;对创业社保补贴等创业政策享受情况抽查和跟踪。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督查机构,针对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开展第三方督查,培训第一课(引导性培训)督查率100%,培训过程督查每个班级不少于1次,线上培训班级的学员抽查率不低于班级总学员数的10%。全力配合完成营商环境审计、失业保险和就业补助资金审计。

(2)政策实施的评估机制有待健全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落实《江苏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办法》,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第三方督查机构对市属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督查,对各区属培训机构开展随机抽查。根据我市9月就业技能培训上岗率情况,开展专业(工种)上岗率统计分析。整理反馈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意见。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开展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协同民政部门做好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二是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服务水平,全面加强信息化、智慧化能力建设,为实施省职业技能培训“云眸工程”做好准备。会同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开发公司,明确就业技能培训上岗率、岗位技能提升稳岗率、创业培训合格率统计口径,做好业务数据核对。所有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统一纳入到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进行实名制管理服务,做好培训相关情况的满意度调查。对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评价机构实施第三方质量监管,织密以评价机构内部督导、属地人社部门外部督导、市级人社部门随机督导的质量监管网。

4.重点领域监督制约需进一步强化

(1)内控机制有待完善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根据内控管理要求,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审计处”,明确主要工作职责,配齐配强专业力量,进一步强化监督审计职能,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提升监督审计质效。

(2)对下属单位指导和监督有待加强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统筹推进局系统精准化开展预算编制和决算公开工作。对预算执行和五公经费使用情况实时监控、按季向局党组汇报,针对执行率较低部门下发提醒函。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内控制度检查,全面精准提升管理质效。牵头开展自主绩效,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管理机制。完成局系统15个项目绩效复评,指导单位250个项目绩效指标制定。二是健全季度财务例会机制,全面深化部门间制度、业务及政策紧密衔接。打造“财务内控及预算执行系统”,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审计问题、财经法规组织专题培训3次,全力提升人员业务素养。建设关键岗位责任制、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

(3)个别下属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风险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对固定资产开展盘点和贴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经济鉴证报告,研究处理长期挂账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核销。二是持续推进各预算单位经费主体“两下沉,两提升”体系建设,夯实各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深化事前防范、事中防控、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四)党建引领有待深化拓展,党管意识形态、干部、保密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1.党建引领仍需强化

(1)对基层的指导协调不够到位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完成新一届机关党委会的换届改选,调整机关在职党支部,配强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先后组织支部书记培训1人,新党员培训19人,发展对象培训27人,政治理论轮训53人。参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的苏州实践”主题展览。三是启动“活力人社暖‘新’行动”,服务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与养一、来运、仁安、滚绣坊社区结对共建,认领4个为民服务项目,持续安排132人次志愿者支援结对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尚未凸显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聚焦舆情风险防控,制定《苏州市人社领域网络舆情风险防控和引导处置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建立网络舆情和热点问题日报和周报机制,通过各类培训、会议加强全市人社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推出人社政策系列口袋书等措施加强重大政策权威解读。二是制定出台《网络安全责任制度》《网络安全考核制度》,整合局系统所有部门网站,关停16个应用系统,开展“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等专题培训。三是聚焦思想政治教育,指导督促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通过招录转岗等形式新增思政教师7人,加强思政教师政治理论培训工作,提升思政师资水平;组织学生以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院系开展“喜迎二十大青春心向党”党史知识竞赛,组织青年师生在线收看党的二十大直播,校团委开展“青年大学习”,感受新时代10年来的伟大变革。建立“红心学社”等形式强化学生政治思想提升。

2.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还需提高

(1)干部培养使用统筹谋划不充分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系统性、前瞻性谋划和推进,用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等方式,截至12月底,通过公开招录方式新录用干部9名,其中95后干部5名,积极参加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基层公务员遴选工作,其中3名优秀年轻干部通过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方式进入我局。二是制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提出了12个方面具体举措。围绕事业发展需要,提拔科级干部16名,职级晋升17名,其中,提拔1名40岁以下局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下属事业单位任主要负责人。三是加强局系统单位间轮岗交流,对12名科级以下干部开展轮岗交流。开办2022年局系统年轻干部能力提升班,近距离考察识别年轻干部,侧重能力素质锻炼提升,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打好基础。

(2)干部日常考察了解不够深入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定期组织开展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开展“大谈心、大调研、大提升”主题活动,通过谈话全面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强化与干部职工思想交流。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廉政档案填报等工作,及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报备信息,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组织全局监察对象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承诺表,完善在职工作人员廉政档案。严格落实局科级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制度,定期下发个人事项报告工作通知,配合开展督促提醒,要求干部对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履行及时填报手续,准确掌握干部最新个人事项情况。三是以高质量推进局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强化制度约束,扎实推进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建设,做实干部经常性考核,将个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做到“督在日常、考在平时”。

(3)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工作机制。依据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职务职级并行相关工作要求,局党组对我局现有干部制度规定进行专题梳理研究,并结合我局实际,对职级晋升后干部任用管理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明确。同时通过实地检查、交流谈话等方式,组织局系统组工干部对干部工作流程进行再梳理,提升业务水平。认真对照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下发的全程纪实文书要求,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档规范,明确一事一档,确保具体流程规范。

(4)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要求,对全局系统局管干部开展个人档案专审,累计对5人次补正补充材料12份。同时围绕档案材料的制成、整理、收集、编订等管理全过程,进一步细化人事档案归集流程,明确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局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局系统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

3.保密工作落实不够细致。

(1)保密工作落实不够细致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一是健全完善保密日常管理制度,出台保密管理相关文件,明确法定涉密责任人、制定定密责任人具体职责,健全完善涉密要害部位日常管理制度,从硬件建设、过程监督等方面入手全方位监管,严防涉密事件发生。二是建立健全出国(境)保密审查机制,梳理明确出国(境)事项保密审查流程,加强保密责任部门外事安全保密纪律培训,严格落实出访任务参与成员行前教育全覆盖,切实做好会议记录及台账备案。三是全面组织开展保密工作风险点排查,组织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开展保密安全风险点排查,各部门结合业务职能,认真梳理排查保密工作要害部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等风险隐患,填写《保密安全风险点排查表》,并落实针对性整改举措。

(五)巡察整改落实未能常态长效

1.巡察整改落实未能常态坚持

(1)巡察整改落实未能常态坚持

问题整改做法与成效:按照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对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苏州市人才市场党委、属地化管理未落实的17名流动人才党员,开展每周2次的“一对一”联系推进和协调。目前属地化管理已落实7名;另有2名党员材料已送,待转入党组织审核。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前的党员教育管理和转出后的跟踪落地工作,并向其余8名党员发《关于提醒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提醒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三、深化成果转化,全力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在对照整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果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落实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逐项查漏补缺,着力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完成初步整改任务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重大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强化过程跟踪,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举一反三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坚持系统思维抓整改,注重统筹协调、标本兼治。精准把脉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聚焦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在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规范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完善工作推进、考核激励、长效管理和党风廉政等各项机制,突出管用实用,搞好配套衔接。加强制度执行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人到事,使制度成为硬约束。

(三)从严从实运用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放大巡察工作的正向导引效应,更好地指导人社工作。一以贯之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从严落实思想建党、党风廉政建设、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等工作相结合,通过整改解难题、增动力、添活力,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助力人社工作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69820048,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处。地址: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28楼,邮编:215004。电子邮箱:rsc@rsj.suzhou.gov.cn。

中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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