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工信局,姑苏区经科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经发委:
现将本年度江苏省及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江苏省及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工作采取合并申报方式进行,申请材料格式统一以省级要求为准。各地对照《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及政策相符性进行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2.请各地于4月30日前正式行文,随文报送企业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PDF电子版及本地区汇总表。请各地组织指导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中的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事项服务平台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
3.我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
请各地高度重视,把握好时间节点,指导好申报企业,确保省、市两级首台(套)重大装备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装备工业处毛骏宇电话:68616217
生物医药处庞 刚电话:686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