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贯彻落实,努力为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有关工作。局党组讨论通过并印发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处室(单位)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供高质量制度供给。一是科学编制立法计划,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全面完成《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任务(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我市智能车联网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高效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审核完成《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专项清理《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地标型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苏州市地标型企业(制造业)评价标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市政府印发关于对地标型企业进行优先扶持的意见的通知》《转发关于扶持大企业集团做强做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等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列入2023年度局重大决策目录事项的《苏州市工业厂房品质提升指引(试行)》,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全流程网上运行,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程序正当。
(四)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一是加强局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及研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及决策水平。二是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法治开讲”系列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专题学习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开展党性教育,学习党章党规等党内法规,不断提升全局干部的法律素养,推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法治理念。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加强合法性审查,将《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纳入局工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合同等合法性审查的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流程及审查时限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应审必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建立合法性审查会商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文件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2023年共办理合法性审查事项20件,其中规范性文件5件,市政府合同3件,局内各类合同10件,政府信息公开2件,均落实了相关工作要求。
(六)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梳理权力事项清单目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的认领、服务指南维护及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二是精准高效服务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牵头开展产业链重点企业大走访,累计走访产业链重点企业18255家,摸排产业发展和企业经营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公布“12345”助企纾困服务热线,处理企业咨询和诉求634个。牵头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累计服务企业12517家。三是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和可持续发展。对于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文件制定,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2023年出台的8件政策措施均落实了审查要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共梳理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32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14件,废止4件。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事项公开,在门户网站对行政执法主体的基本情况、职责权限、执法人员名单及证件编号、随机抽查清单、执法流程图、办件情况、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监察结果等内容进行公开。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在“苏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办件结果,2023年共办结及公示行政许可3件,备案事项19件。二是扎实开展双随机检查。制定并落实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2023年我局双随机计划事项共计16项,其中单部门抽查事项9项,发起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5项,参与市场局、商务局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2项,至11月初,已完成对市场主体的双随机检查156家次(含省下发的无线电相关双随机检查18家次)。三是深化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制定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罚”清单。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下发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积极对照标准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并参加市级评查,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八)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加强普法及政策宣传。一是把普法工作落实到执法全过程。印制节能法规政策标准汇编、墙体材料法规标准汇编、散装水泥法规标准汇编,在现场节能监察、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检查的同时向用能单位、企业、工地普及节能、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法律法规要求。二是开展“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全市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等科普宣传,持续提升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三是组织开展民爆和船舶制造业安全生产培训暨观摩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邀请安全行业专家重点就新《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切实推动企业守法履职。四是优化“政策计算器”政策推送功能。惠企政策出台后,及时更新在“政策计算器”政策库,并向企业进行政策推送,进一步提高政策可知性和可及性。截至2023年11月,平台汇集各类政策1.9万余条,累计注册企业8.5万余家,匹配次数超20.9万次。五是持续开展“法企同行”活动,开展各类专题活动,邀请律师及行业内专家参与,精准送法送政策进企业。组织开展“研发费用归集及其研发加计扣除政策解析”“三走进之区块链技术与产业多元融合应用”“人才服务推广年之人才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政策进园区,人才伴企行”“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策略”“集成电路产业政策宣讲”“科技创新,专利护航”“典亮生活,与法同行——“民法典宣传”活动(正确运用民法典的知识来防范风险和维护合法权益)”等50余场涉企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贯活动,服务企业2035家次。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扎实开展法治建设活动。继续落实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举办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活动。
(二)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深入推进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扎实开展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的社会普法活动,以服务带动普法,以普法促进服务,为工业经济运行总体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机制,执法人员严格把握执法依据、遵循执法程序,公平公正开展执法活动。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年度计划,加强对节能降耗、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等领域行政执法的检查监督力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部门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