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苏化治〔2019〕5号)、《苏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程序和监管办法》(苏府办〔2020〕116号)和《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号)等文件要求,苏州市化治办牵头组织市发改、科技、工信、公安、人社、资规、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应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消防救援等14个部门和专家,先后于2022年11月8日、2023年3月20日、5月24日、7月26日、8月9日对经属地政府(管委会)审核盖章上报的依工聚合工业(吴江)有限公司、吴江山湖颜料有限公司、湛新树脂(中国)有限公司、可隆化工(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市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帝兴树脂(昆山)有限公司、旭川化学(昆山)有限公司等7家拟申报苏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进行实地踏勘;并根据“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的工作要求,先后于2023年5月24日、7月26日、9月21日对已基本完成实地踏勘问题整改和申报材料补充完善工作的上述7家企业开展专题会商。
经各部门和专家认真审核并书面征求意见:依工聚合工业(吴江)有限公司、吴江山湖颜料有限公司、湛新树脂(中国)有限公司、可隆化工(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市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帝兴树脂(昆山)有限公司、旭川化学(昆山)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各项认定标准,建议将其认定为苏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
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于12月22日下班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319室,邮编:215004;电话/传真:0512-68616259;电子邮箱:clgyc@szgxj.s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