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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90年4月,苏州市财政局增设国有资产管理科。

   1994年7月,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建立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统称市国资局),为二级局建制,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委托市财政局管理。国资局内设:产权管理科、资产评估管理科、资产经营管理科、综合科、人事秘书科。核定行政编制20名。原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相应撤销。局办公地址位于人民路乐桥南堍。

   1994年9月,市国资局正式挂牌。

   1995年3月,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建立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国资委),为非常设机构,是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的市级决策机构。国资局作为国资委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国资委的日常管理工作。

   1995年5月,市国资局办公地址搬迁至南环东路28号。

   1995年12月,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建立苏州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与市国资委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建立苏州市集体资产管理局,与市国资局合署办公。

   1996年10月,根据苏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市国资局从市财政局分设,并更名为苏州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局,为市政府副处级部门管理机构。国资局内设:人事秘书科、综合科、产权管理科、资产评估管理科、资产经营管理科、统计评价科(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资产管理科。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2名。

   1996年11月,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建立苏州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统称市国资委办),与市国资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资局局长、副局长为国资委办主任、副主任。

   1997年6月,市国资局办公地址搬迁至三香路998号(原三香路180号)。

   1999年3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市国资委下设办公室,与市国资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市国资委办(国资局)领导班子正副职干部由市委管理。

   1999年5月,市国资局根据1995年市编委《关于市级党政群机关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更名的通知》精神,局机关内设的“科”均更名为“处”,局内设机构的原科级建制,工作人员的职级以及各种待遇不变。

   2001年6月,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保留市财政局,不再保留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局,市财政局增挂“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原由国资局承担的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运行的职能划入市财政局。

   2003年11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市国资委办增挂“苏州市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对委派到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2004年12月21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以原由市财政局承担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统计评价的职责,对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管理的职责;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责;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监督检查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职责为基础,组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并挂“市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监管。同时撤销原挂在市财政局的“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2005年3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颁布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府办〔2005〕37号)。国资委内设办公室、综合处、产权管理处、改革发展处、监督稽查处(财务总监办工作联络处)、人事教育处。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0名。办公地址位于三香路998号。

   2005年3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苏州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创元(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风景园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会议中心、苏州市信息化投资有限公司、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为第一批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

   2005年5月1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

   2004年12月至2005年10月,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虎丘区(高新区)先后在原“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基础上建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工业园区借鉴新加坡淡马锡管理经验,以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而为一的模式建立了国资监管机构。

   2005年至2006年,以建章立制为目标,全方位规范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和国资委先后颁布了《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目标和年度考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国资监管提供了依据。

   2006年,为明确国资公司的发展方向,以研究国资公司的定位和发展为重点,启动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及发展规划的研究,并颁布了《苏州市“十一五”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及发展规划》,《规划》结合苏州国有经济的特点和今后五年苏州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一次以规划的形式阐明了苏州国有经济“十一五”时期调整发展的定位、目标和任务。

   2007年4月4日,根据十届市委第11次常务会议议定(苏办抄〔2007〕字第1号),组建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苏州东方水城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市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市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2家增加至15家。

   2008年6月10日,根据十届市委第36次常委会会议议定(苏办抄〔2008〕字第3号),组建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撤销苏州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创元(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职责的企业由15家调减为14家。

   2008年12月8日,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的通知》(苏编办〔2008〕144号),增加单位行政编制1名,重新核定后的单位行政编制为31名。

   2009年8月,苏州市信息化投资有限公司经市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苏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2日,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重新颁布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府办〔2010〕104号)。国资委内设办公室(信息处)、考核评价处(政策法规处)、产权管理处、发展改革处、监督稽查处(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联络处)、组织人事处。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1名。

   2010年6月8日,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原英文名称SoochowSecuritiesCo.,Ltd.及公司简称“东吴证券”不变。

   2010年10月,苏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是在整合原苏州物资集团、苏州进出口集团和苏州东方水城旅游公司,并注入文化旅游的相关国有资源的基础上成立的。苏州文旅集团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文化旅游城市建设的主要投融资平台和运营平台,承担综合开发及重点开发文化旅游项目,有效整合资源,建设文化、旅游、休闲、消费集聚区,推进苏州文化旅游资源集约化与规模化经营,实施文化旅游综合营销,全力打造“天堂苏州、东方水城”文化旅游品牌等综合职能。苏州文旅集团将按照我市“三区三城”建设目标和全市国资工作推进会提出的“扩总量、调结构、创品牌”的要求,积极推进集团做大做强,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努力使集团公司总资产在“十二五”期末达到200亿元。

   2011年1月5日,我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中的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经过股权置换,调整为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调整为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25月25,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文件[苏府办抄〔20127]精神,设立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推进轨道交通建设、营运和资源开发。

   2013年12月24,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改组为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务投资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对外合同、在职职工等全部转入苏州水务集团,注册资本仍保持10.837亿元,市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苏水实业发展公司、自来水工程经营公司转为苏州水务集团下属子公司。

   20144月4,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市国资委内设机构调整批复,同意市国资委监督稽查处挂牌的“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联络处”单独设置,为正科级建制,核定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联络处处长1名。内设机构调整后,重新核定委内设机构为7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85副。

   2014年4月8,十一届市委第83次常委会会议议定:根据苏府办抄〔2014〕8号精神,重组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立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建立中共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纪委书记由市委管理。

   20152月7,市编委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发〔2014〕34号)精神,重新核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员编制,核定后机关行政编制为29名。

   2015年4月,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2015610,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公安机关所属保安押运企业脱钩改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5]21号)精神,市公安局和市国资委正式签署了苏州市保安服务公司、苏州市特种守押保安服务公司整体移交协议,这标志着苏州市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公安部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安机关保安企业脱钩改制工作,也标志着苏州市特种守押保安服务公司、苏州市保安服务公司正式列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序列。

2015年10月,苏州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

2016年5月,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市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至16家。

2017年12月,建立中共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8年,苏州市特种守押保安服务公司和苏州市保安服务公司整建制划转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整体并入苏州国际发展集团。

2019年3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委办发〔2019〕33号)。国资委内设办公室(信息处)、考核评价处(政策法规处)、产权管理处、发展改革处、督查处、党建工作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9名。

2019年4月,依托市属国企专业力量,组建苏州市第一支市属国企民兵应急营。

2020年7月,市政府下发关于授权市财政局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通知(苏府〔2020〕71号),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11号)精神,统筹市级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完善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共同协商做好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划转以及新一轮增资工作。

2021年4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同意苏州国发集团产权整体划转的批复(苏府复〔2021〕28号),同意苏州国发集团产权由市国资委整体无偿划转至市财政局,出资人由市国资委变更为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履行苏州国发集团出资人相关管理职能。

2021年6月28日,十二届市委第200次常委会会议议定:1.将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风景园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层级由市委管理主要领导企业调整为市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苏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级调整为市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公司党委同步更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保持不变,所属子公司党组织关系改为隶属公司党委。2.组建苏州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为市属一级国有企业。

2021年7月28日,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更名为苏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1日,苏州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揭牌并启动运营。

2022年6月18日,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挂牌。

2022年6月30日,苏州公交集团揭牌。

2022年8月18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于当日揭牌。

2022年9月16日,苏州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揭牌。

2022年9月28日,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揭牌。

2023年6月1日,苏州书香酒店集团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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