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全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2019年11月30日,市国资委举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市属国有企业及下属重点子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市国资委分管领导和各处室共73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围绕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企业领导如何履职进行了讲解,强调了企业必须始终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详细解读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讲课中结合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11.18”重大火灾事故和江苏连云港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等典型火灾案例,通过发生在身边的事故案例,分析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抓安全生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必将大力提升国资国企安全生产整体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