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公安机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立足公安工作实际,推进“规范化法治公安体系”提档升级,大力实施法治公安建设提优工程,推动全市法治公安建设继续走前列、创品牌。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6月,市局召开党委会组织专题学习,更好发挥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建立常态化机制。将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法治公安建设要点、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组织专题研讨。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活动,通过主题征文、课题研究等形式,就公安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研究讨论,形成调研文章40余篇。
二、助推公安立法,强化依法决策。一是助推地方立法。年内,提请市政府审议废止政府规章《苏州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规定》。推动出台《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苏州市区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关于调整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通行限制的通告》《市政府关于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制定户籍准入和积分落户市局规范性文件2件。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制度,压实相关警种部门工作责任;开展日常市局文件审核,确保市局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对市局牵头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局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确保有关政策法规应清尽清,合法合规,并按规定开展集中上网公开。建立政策措施公平竞争统一审查机制,明确扎口审查部门,建立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渠道。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法活动。一是实施三级联动常态巡查。依托市局、县分局、所队三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周研判、月通报”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对在处警情、在办案件、在所人员、在扣财物、在手卷宗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年内,创新推出驻点“法制体检”,累计开展“法制体检”30余次,帮助被驻点单位提升执法质量。二是增强协同监督合力。坚持“法制部门综合督+警种部门专业督”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思路,推出“铸规”系列执法监督巡查专项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合力。三是打造执法监督管理闭环。抓好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措施推进落实,持续推进受立案、“两统一”机制改革,切实强化对执法办案重点环节的全量化、全周期监督管理。部署开展执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及时排查发现堵塞漏洞。
四、组织学法培训,提升队伍能力。一是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依托网上法律学校、学法强警园地、执法办案大课堂等多种载体组织民警学法考法,引导民警利用“碎片化”时间自学自练,准确理解、熟练用法,举办执法办案大课堂5期,发布学习资料18期;组织13000余名民警网上学法考法。开展现场执法标准学习培训,规范现场执法活动。举办全市公安机关复议应诉能力技能竞赛,发动2000余名民警参加全市首届法律职业共同体技能竞赛,拔得头筹。二是完善执法标准体系。年内,出台新型毒品类、知识产权类等违法犯罪取证指引20余件,为全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撑。制订出台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工作规范,发布规范处置家庭暴力类警情的执法提示,提升类案执法能力水平。围绕基层执法热点难点开展微课程研发培训工作,精准指导实践。三是推进法治人才建设。鼓励民警通过高等级执法资格考试,我市公安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法律职业资格人数均居全省公安前列。深化法治“智库”建设,将取得高级执法资格、法律执业资格人员等纳入公安法治人才库,探索建立理论研究、普法宣讲、执法监督、审核把关、复议应诉等子人才库,建设“全科”“专科”兼备的一流法治人才队伍。四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组织全面学习推广张家港市局法制大队典型经验,部署开展“标杆式法制大队、星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优秀法制员”三项创建活动,加强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和检查验收,形成并推广全市法制重点工作标准,着力夯实法治公安建设基础工作。
五、提供优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服务保障“企业敢干”。组建市局服务保障“企业敢干”工作专班,制定落实《苏州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四敢”要求服务保障“企业敢干”十八项措施》,出台公安机关保障企业权益十项规定。创新推出每月27日“爱企日”警企恳谈。常态走访企业,解决企业困难诉求,全力侦办侵企违法犯罪案件,相关做法被央视、《人民公安报》点赞报道。二是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机制适用。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强化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引导企业合法经营。编制全省公安首部《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合规手册》,并于8月25日在全市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联盟年度大会上,向130余家互联网企业发放。市局企业行政合规从宽处罚机制获评2023年全市“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典型项目。三是提供优质政务服务。按照《苏州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3年)》要求,持续深化“一网通办”,让企业群众办事“减跑动”“减材料”。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21个“涉企综合服务窗口”,整合交管、治安、禁毒、内保等警种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减环节、减跑动、减时限。优化城市道路货车通行管理,延长通行时间、扩大通行范围,推广货车电子通行证,简化货运企业车辆通行证办理审批程序。
六、坚持普治融合,提升治理效果。一是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市局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推进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纳入全市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年内,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聚力推进理论研讨、法治宣讲、实时普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经验推广等六项工作,有效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二是建好用好市局普法宣讲团。组建法治宣讲团,从市局相关警种部门、各地公安机关遴选法律业务基础扎实、具备执法实践经验或法学知识背景的民警,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助力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三是突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市局、各县分局将普法纳入工作重点,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将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年内,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结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减量控大”、夏季治安整治、防范恶性案件等中心工作,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服务;围绕“1.10”警察节、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四是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联动职能部门、法律机构、社会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优质服务,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主动融入共治善治大格局。
2024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