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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苏州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非采暖季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7-18 15:44:22 浏览量:字体:

各区发改委(经发委),市区各燃气企业:

近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与苏州燃气集团就非采暖季(2024年4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天然气购销气量和门站结算价格进行了合同约定。经测算,非采暖季期间非居民天然气门站结算价格与上一周期2023年采暖季(2023年11月1日~2024年3月31日)相比,每立方米下调0.454元。根据天然气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按照“同方向、同幅度、同时期”原则,下调苏州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非采暖季销售价格。

详见附件:

苏发改价格〔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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