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策解读
《苏州市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8-21 15:41   访问量:


一、办法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引导金融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19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整合现有市级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各政策性产品的风险补偿资金,设立苏州市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为规范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及参考依据

1.《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

2.《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19号)

3.《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4号)

4.《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

5.《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发〔20239号)

三、主要内容和作用

(一)《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五十条,包括总则、组织架构、运行管理、风险管理、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和附则。

第一章是总则,共九条。主要明确了资金池的资金来源和运行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是组织架构,共八条。主要明确了资金池联席会议成员、资金池管理人的职责。

第三章是运行管理,共九条。主要明确了资金池的运作模式,子产品的政策制定和流程化管理。

第四章是风险管理,共十三条。主要明确了风险控制方式和代偿程序。

第五章是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共七条。主要明确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主体和内容。

第六章是附则,共四条。主要明确了有关政策衔接和《办法》实施时间。

(二)《办法》主要作用

1.完善资金池管理架构。本办法通过构建统一的管理体系,明确统一的资金池管理人,由市财政局牵头履行资金管理职责,联动各行业、领域管理力量,充分提升资金的流程化管理、专业化监管等方面效能。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手段的运用,为风险补偿资金池规范、高效运作夯实根基。

2.提高风险补偿效率。本办法通过明确资金池管理人的审核、划拨职责,强化资金池管理人的管理能动性,提高风险补偿效率,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同时,有效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

3.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一是设立风险补偿额度上限,明确单户企业和个人可申请多种市级财政支持普惠金融产品,但风险补偿额度累计上限为1000万元,发挥杠杆效用,合理控制风险。二是设置风险补偿额度预警机制,并对应设置专项子产品年度风险补偿额度,当触发风险预警指标时即暂停补偿,待查清原因、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后再行恢复。三是强调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

4.建立统一线上平台。以本次整合为契机,拟对应开设苏州市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财政普惠金融专版”, 构建政策发布、企业申报、部门审批的一体化流程,实现对资金池运作的信息化管理。


相关稿件
主办单位:苏州市财政局   网站支持IPV6   您是第个访问者
地址:苏州三香路998号 邮编:215004 电话:0512-68616851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10219514号-1 网站标识码:3205000001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0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