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苏州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6-19 09:22   访问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苏州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高玉宇传达了市委第五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并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小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梁军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财政局副科职以上干部,下属事业单位正科职以上干部,近三年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高玉宇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此次市委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是对市财政局各项工作的全面检查,是对推进全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鞭策,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财政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市财政局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坚决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高玉宇强调,市委巡察组将围绕“四个聚焦”,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对照人民群众期盼,对照上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重点监督检查拟定和实施全市财税法规政策、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承担政府债务管理、拟定支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财政政策等方面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行主责主业、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要求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洁风险治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等方面存在问题。四是聚焦巡察等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各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推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

高玉宇要求,市财政局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认识,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揭短亮丑,自觉接受监督。市委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市财政局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方方面面意见,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刘小玫表示,全体财政干部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配合落实好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诚恳接受巡察提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落实整改、深化整改成效,把配合开展好市委巡察同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推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以更严的纪律规矩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以更优的工作举措保证巡察要求见实见效,协同发力推动财政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巡察期间(2024年5月30日—7月31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512-68616854,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时至17时;接收短信手机:13306215246;专门邮政信箱:苏州邮政信箱A429号,电子邮箱:szxcz5@126.com。同时,在市级机关大院11号楼8楼西侧电梯口、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万融国际大厦)17楼西侧党员之家门口和苏州市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中心1号楼一楼走廊东侧设置联系信箱。此外,还可以通过扫描巡察公告上印制的二维码,线上反映问题。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7月26日。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干部)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人事教育处)


相关稿件
主办单位:苏州市财政局   网站支持IPV6   您是第个访问者
地址:苏州三香路998号 邮编:215004 电话:0512-68616851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10219514号-1 网站标识码:3205000001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0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