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应对各类困难挑战和超预期因素,充分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全力以赴抓好收入、科学精准做优支出
一是抓好收入组织管理,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条块联动,按月召开财税银收入分析会,密切跟踪税源变动,开展税收协同共治,加强上下沟通,积极向上争取免抵调库指标。二是保持必要支出规模,保障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推动建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紧推进已纳入年度计划的重大工程建设,尽早发挥资金和政策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上半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4.0亿元,增长6.1%,重点投向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创新集群等方面,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提高资金效益。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把有限财力用在疫情防控急用处、用在保民生紧要处、用在稳增长关键处。
二、加快落实纾困政策、全力稳住市场主体
一是切实抓好减税降费工作。严格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上半年全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延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等政策功效,及时拨付留抵退税专项资金,支持区县切实做好退税工作,保证政策红利及时落地,切实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积极落实社保费减免缓缴政策。
二是发挥金融助企纾困效用。放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效能。持续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已累计完成担保业务投放49.85亿元,涉及市场主体1837户,涉农和小微业务占比98.2%,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仅0.76%。其中,3-5月疫情期间担保额占当年投放额82.55%,逆周期扶持功能显著。扩大政策性金融产品规模。发挥资金聚合效益,推动“小微贷”“信保贷”“富民创业贷”提质增效,强化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全市范围已累计投放“小微贷”99.34亿元,其中今年3-5月疫情期间投放达61.91亿元、占累计投放额62.32%。向上争取财政金融领域政策支持。组织申报省普惠金融奖补资金,共申报担保业务降费补偿等项目合计6998.7万元。组织申报省级绿色金融奖补资金,共申报省财政绿色债券贴息等总计1477.18万元,申报金额较上年增长42.13%。
三是多措并举助力惠企纾困。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至40%,对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20%的价格扣除比例优惠,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效能,有效帮助中小企业应对难关。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出台房租减免政策,上半年全市国企和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17.8亿元,预计全年达22.4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纾困效能。会同市发改委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服务业相关行业专项帮扶补助细则,做好资金测算和保障;通过财政补贴支持商贸服务业恢复发展,鼓励各县级市(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等形式促进零售及餐饮消费。积极推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重大项目实施,靠实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
三、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扎实做好风险防控
一是充分利用政府债券政策。严格落实政府债务新增规模控制和余额限额管理,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债券发行支持。我市已获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新增债券额度200.4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5.59亿元,专项债券164.83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领域,更好发挥稳增长、稳投资的积极作用。二是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化解。……三是加强经营性债务管控。……
四、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引领产业优化升级
一是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参与组建苏州创新投资集团,重点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先进材料等产业布局,整合全市创投资源,推动创新集群发展;紧密结合创新集群保障资金投入、培育战略科技力量,支持争创材料国家实验室;支持量子科技长三角创新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机昆山中心等项目建设,为苏州打造人才创新高地和产业创新集群做好保障。二是支持企业加快创新发展。安排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7亿元,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建设等方面;高标准落实高企培育政策,市级下达高企培育奖补资金2.35亿元,全面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积极落实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补助兑现工作,目前已对全市112家科技企业兑现4116.67万元,有效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三是强化中小企业政策扶持。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机制,实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绩效重点评价、构建天使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扩大“科贷通”覆盖面,探索将贷款受理延伸至县级,重点帮扶科技型小微企业,今年已为510家企业解决贷款23.17亿元,同比增长13.3%。
五、持续强化民生投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
一是扎实做好就业保障工作。加大稳岗返还保障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3.34亿元;给予疫情防控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保障特困行业留工补助、企业扩岗补助和就业见习基地补助等各项就业政策落实。二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落实中央、省市“双减”部署,发放秋季学期直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1452万元;切实做好教育帮扶工作,安排资助金541.79万元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筹市级普惠性纾困补助2928万元,支持民办幼儿园应对疫情影响;推动职业院校改革发展,做好市属高校苏州城市学院资金保障工作。三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考核办法,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完善多孩配套支持,对企业在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保给予补贴;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养老服务行业纾困解难,下达2147.8万元纾困资金对139个养老机构给予支持。四是推进医疗资源优质发展。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下达,明确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结算口径,加强专项经费管理;支持重点卫生项目建设,保障苏大附一院二期、市立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市疾控中心迁建等重点工程;推进卫生人才学科建设,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下达科教强卫专项经费3822万元,支持分类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项目开展。五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对市级示范托育机构给予10万元/家的奖励经费;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检查,扩大城乡适龄妇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人均定额补助标准由90元提高至100元。六是保障粮食物资储备安全。全力保障全市粮油供应,落实2022年粮食风险资金5691万元;做好《苏州市级储备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定,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支持大型商超开展“菜篮子”降价让利活动,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一是推动改善生态环境。加大污染防治投入精准性,安排专项资金8384万元重点支持生态治理领域;推进出租车行业低碳发展,落实绿色配送奖补资金,促进绿色交通服务;落实各项生态区财政奖补政策,开展第五轮生态补偿政策调整,推进生态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确保支农投入稳定增长,规范落实小麦良种等各项强农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保障农民收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核拨机制,做优做强乡村振兴基金,提升农业金融政策质效;助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落实奖补资金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推动乡村建设发展。三是保障城市管理水平提升。落实垃圾分类专项工作经费,全面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水平;对成片林建设、古树名木修复等进行以奖代补,落实市级造林绿化资金3956万元,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开展;安排月票补贴、高龄卡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对公交车购车贷款贴息,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健全财政监督管理体制。建立苏州市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全市财会监督管理体制,有效强化财政监管职能;建立基层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开展乡镇财政运行分析,加强基层运转保障。二是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部门自主绩效管理,优化对县级市(区)的预算绩效考核内容;拓展绩效管理范围,不断完善多维度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强调绩效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一般”的项目进行预算压减。三是持续推动国库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性资金存款招投标机制,增强资金导向;积极发挥国库管理在监控运行、数据分析、优化支出等方面效能,有效强化财政性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四是深化市属金融国企改革。推动金融国企优质发展,基本完成市属金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市属金融国企负责人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及三年任期考核指标设置,修订《市属国有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实施信息化监管模式,推进金融国企审慎经营,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防控举措。五是积极推进财政金融政策。推广数字人民币试点,立足职能着力提高数字人民币场景应用广度,上半年用数字人民币发放市级公务交通补贴1428万元;积极对接省财政厅争取预算一体化系统技术支撑,研究财政资金以数字人民币发放试点工作;持续推进REITs试点,支持轨交项目发行公募REITs,完成轨交一号线资产证券化项目招标采购。六是不断提升会计服务水平。研究制定促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企业会计准则在苏州地区有效实施,组织举办企业会计准则线上精品课程培训;加强会计人才培养,做好高层次会计人才申报工作,优化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保障。七是有序推进财政评审任务。重点落实上级部门关注的加急、重大项目的评审工作,持续完善评审制度体系建设,上半年出具评审报告677份,审定资金106.02亿元,审减节约资金7.02亿元。八是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扩大财政政策决策合法性审查范围,切实防控法律风险,提高政策质量和效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科学性。九是加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扎实推进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织市级各单位进行自查,加强闲置和出租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研究盘活闲置资产各项举措。十是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强化进口采购管理,全面实行集中审核;优化代理机构考核方案,加强采购评审专家评价工作,促进政府采购秩序和流程更加规范。
八、坚持党建引领发展、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一是积极参与防疫志愿服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抗疫志愿者队伍,以下沉工作队、党团员志愿服务队、管控区行动支部等多种方式,向社区报到、为抗疫助力。主动加强对接,及时向市防疫指挥部反映基层社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稳妥的为街道解决志愿者人手和防疫物资短缺等急事难题。局机关及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共出动志愿者近3000人次,志愿者服务时长达25000多小时,下沉社区人数达150人次。二是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责定位,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筹划组织“走基层下一线”党员先锋行动。通过先锋行动切实将机关和国企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有效提高干部调查研究能力,进一步探索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并通过完成高质量调研成果报告,切实解决企业百姓“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深化与基层组织的交流互动,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以“一把手讲纪律”廉政微型党课为抓手,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引导干部吸取经验教训,防止思想滑坡。组织开展“清春有为廉心向党”年轻干部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帮助年轻干部筑牢拒腐防腐的思想防线。节假日期间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