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回顾
2021年,全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十四五”和现代化建设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开源挖潜,科学高效组织财政收入。一是量质并举。2021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0亿元,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2166.7亿元,增长8.1%,税比86.3%,实现总量增量全省第一、税比领先、总量保持全国第四的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二是强化征管。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深化财税协作和条块联动,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制定收入组织方案,统筹免抵调库、财政非税等资金资源,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财政收入运行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三是放水养鱼。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推进减、免、缓、退、抵落实到位,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加大帮扶力度,稳定市场预期,培育涵养税源。
从各板块收入情况来看:有6个地区的收入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其中相城、太仓、吴中达到两位数增长;有6个地区的税比超过全市平均,其中园区、吴中税比在90%以上;昆山总量保持全市第一、达到466.9亿元,园区迈上400亿元台阶,吴中迈上200亿元台阶。
(二)精打细算,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结构优化。严格把好支出关口,继续按照10%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加大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2021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3.7亿元,增长14.1%,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046.8亿元,增长15.8%,占比79.2%。二是管理规范。以项目库为抓手编实编细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积极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现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全年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三是绩效优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新增市立项目全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市级所有项目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结果应用,探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行自主绩效管理,市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精准施策,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高质量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强化对科技创新领域的资金供给和政策支持。把科技创新作为财政支出重点方向,2021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235.1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比重9.1%,规模和占比均大幅超过省内其他城市;紧贴产业需求优化资金配置,安排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服务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并积极整合中央、省各类专项资金,实现集中投入、统筹使用;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投资等政策协同,研究出台了促进数字经济、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一代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等产业发展的若干支持政策;加大高企扶持培育力度,配合出台新的三年支持方案。强化对龙头企业、大院大所、创新人才的财政支持。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在苏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支持一大批央企以及华为、阿里、京东、腾讯等民营头部企业落户合作;研究制定引进大院大所的配套政策和支持方案,落实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支持经费,向南大苏州校区、中科大苏州高等研究院分别拨付资金补助;支持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重新修订市级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市人才办等部门深化人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和完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留学归国人员等人才制度。强化对科技型初创型等中小企业的金融资源支持。积极落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等政策,安排市级金融奖补资金1.62亿元,进一步夯实多层次财政金融服务体系;设立总规模60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完成了制度建构和首批40支子基金投资决策,子基金拟募资总额117.38亿元、累计投资项目68个,重点集聚在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不断健全“小微贷”“信保贷”“富民创业贷”等政银合作产品,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扩大普惠对象、压降融资成本,有效缓解相关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健全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并开创性地将政府性融资担保纳入供应链票据领域,发挥其“支小支微”的政策效用。
二是高质量服务经济平稳增长。支持拓展投资空间。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通过向上争取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统筹本级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办法,积极筹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推进“两新一重”等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带动社会投资稳定增长;编实编细城建交通水利水务项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重点支持高铁苏州北站、通苏嘉铁路、轨道交通、水利等重大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建立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实现项目运行、资金使用等全方位跟踪管理,两个资金计划执行率都在90%以上。支持释放消费潜力。深化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通过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等方式提升居民消费意愿,并且积极做好促消费活动的经费保障,在创新消费政策、培育消费模式等方面发力,支持构建“上半年五五、下半年双十二”的两大消费品牌,通过打造夜经济、商圈联动消费、发放数字红包等多种形式,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有力促进了我市消费企稳复苏。支持稳定外贸外资。研究制定鼓励跨国公司在苏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支持政策,高水平招引外商投资;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出口,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提升补贴标准。
三是高质量服务经济重点工作。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等重点建设任务,加强交通运输、产业协作、公共服务等领域资金保障,向上争取并形成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专项资金、示范区水乡客厅建设省市区三级出资方案,协同长三角各地做好一体化财税政策研究。服务“苏州制造”品牌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对原有的制造业支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并整合提升,有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特别是市级财政按照项目贷款额的1%、各县级市(区)按照不低于1%给予贴息奖励政策,向383家企业给予智能化专项贷款授信额度248.7亿元,发放贷款73.3亿元。服务“江南文化”品牌建设。对照“江南文化”品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在“古城保护”“苏工苏作”“文艺创作”“文旅融合”等方面强化资金保障,研究形成苏州历史文化名城资金保障工作方案,制定文化产业倍增、文艺院团改革等配套支持政策,设立苏州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立足实际,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全市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4亿元,惠及16.5万户企业;优化全要素就业服务体系,市级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9亿元;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全市累计发放7.6亿元,培训106.2万人次。二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双减”工作部署,会同教育等部门研究制定课后延时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强化教育支出财政责任,完善教师工资待遇、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巩固提高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现代职教等经费保障机制。三是推动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投入1000万元,向3500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供补贴;研究完善普惠互助相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支持组建市属康养集团,更好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四是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部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3亿元,筹集17亿元资金专项用于疫苗采购及接种服务;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安排4.7亿元资金支持市疾控中心迁建、苏大附一院二期、中医院二期等项目,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南医大姑苏学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全面实施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医保基金统收统支,配合市医保局推动医保“一卡通”项目顺利落地。五是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109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月1533元,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月2750元,残疾人各类补助政策持续提标扩面,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六是大力推进美丽苏州建设。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级安排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000万元,落实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奖补资金4.8亿元,下达老旧汽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1.2亿元;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安排阳澄湖水生植被修复合作项目资金3600万元,安排第四轮生态补偿资金1.65亿元,全市累计投入10亿元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及后续长效管控工作;对照高标准打造太湖生态岛要求,在原有生态涵养区建设补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太湖生态岛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十年内安排补助资金30亿元。七是服务保障城市治理现代化。安排姑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管理等经费7亿元,推动城市面貌更新,支持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落实好绿化建设以及管理职能下放后的财力保障,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市级支持资金3000万元;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推动公交集团实体化运行改革,做好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资金补贴工作,保障公共自行车运营维护;支持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市级安排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等经费5800万元。八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财政农业投入,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全市农业农村各类资金总投入约170亿元;积极完善支农政策体系,放大乡村振兴基金、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等政策性工具作用,推动金融服务三农发展;抓好耕地保护提升,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市级投入6700万元推进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投入近7000万元用于“三高一美”示范基地和共享农庄建设,拨付美丽城镇建设引导资金8000万元、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资金3850万元。
(五)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一是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成效。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和3500万元资金奖励。二是落实预算管理改革部署。深入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提升预算透明度等方面着力,部署预算一体化系统上线运行,推动预算管理现代化。三是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增设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处,顺利承接5家市级国有金融企业管理职责,制定了市属国有金融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三重一大”管理事项清单等制度文件,实施苏州银行、东吴证券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完成2021年度市属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明确国发集团以金控公司和私募基金投资为主的发展规划。四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推动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公募REITs实现全国首批、全省首单上市,牵头起草我市推进REITs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为缓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瓶颈提供新思路。五是优化评审监督服务职能。通过开展BIM评审模式探索、持续推进评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概预算评审指标体系、完善智能化评审等方式,全面提升评审质效,全年出具评审报告2721份,审定资金510.89亿元,审减节约资金27.75亿元。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做好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代理机构、强化协同监管、提升采购信息化水平等管理工作,协助研发市级政府采购利益关联模型,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列全国第六。七是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深入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严格落实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核算等管理要求,做好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编报,探索闲置资产处置新举措,加强市级国有文化企业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使用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八是加强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管理。会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市级电子政务运维和服务类项目管理细则、市级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集中采购等政策规定,对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评估等实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有效加强了资金监管。九是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管理。成功上线市级非税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全面完成医疗收费票据电子化改革,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十是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扎实做好会计人员服务管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促进提升会计质量;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重点领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进各单位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完善财政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市局财政专项监督工作规程、财政监督结果跟踪落实和综合运用管理办法等,加强监督检查案例分享,持续提升财政监督实效。
(六)党建引领,努力锻造坚强战斗堡垒。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了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推进大会,以保质保量的“规定动作”和具有特色的“自选动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高起点开局、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指定学习资料,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题报告会、党支部书记话党史、集中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赴井冈山专题培训、好书推荐分享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深度广度;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深入基层、企业以及预算单位调研走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基金、供应链票据融资、少儿图书馆等7个实事项目,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真心实意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累计开展12期“一把手讲纪律”廉政微党课,加强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学习,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组织赴“况公祠”、冯梦龙村等廉政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学习党纪国法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贯通联动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出台了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联动协调监督机制的工作办法,通过人员支持、开发查账小程序等,推动财政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提质增效作用发挥明显;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严之又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运行纪检工作联席会议、廉洁风险报备等机制,严格加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请销假审批、因私出国(境)报备,实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以及风险防控表,织密织牢监督体系。三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局机关党委被评为市级机关“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第八支部被评为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局党群服务中心被表彰为市优秀“海棠花红”先锋阵地,评审中心被评为省、市“文明单位”;建强党的基层组织,继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稳妥做好党员发展,组织参加各项群团活动,指导引领国企党建发展;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
二、2022年工作打算
(一)在收入组织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机制,切实发挥财税功能作用。一是实事求是组织收入。二是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三是加大财源建设力度。
(二)在支出管理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二是合理安排支出结构。三是优化预算执行监督。
(三)在资源统筹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多方资源整合,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二是强化国企资源统筹。三是强化金融资源统筹。
(四)在服务发展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发挥资金保障作用,切实体现财政政策效能。一是聚焦经济建设重点,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二是聚焦民生保障短板,推动共同富裕成色更足底色更亮。三是聚焦城市发展内涵,推动城市功能和品质不断优化。
(五)在完善管理方面,重点是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提高财政治理能力。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改革。二是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三是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三、坚决维护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刻学习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加强财政部门党的建设,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是更加注重政治建设,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财”服务于“政”的意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把握形势、找准定位、分析问题、谋划工作,切实把讲政治的成效体现在推动财政工作上。
二是更加注重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清醒认识财政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强化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驰而不息加强和改进作风,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让财政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任何时候都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财政形象。
三是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引领发展。认真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专业训练和实践历练,关心关注年轻干部教育、成长,发挥激励干事担当制度效应,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着力在“清、慎、勤”上下功夫,打造政治素质过硬、大局观念清晰、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作风扎实、梯次配备合理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苏州财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