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提高站位、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强化担当,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为我市加快夺取“双胜利”贡献了坚实的财政力量。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2.6亿元,增长0.5%;税收收入完成1046.5亿元,税比86.3%,财政收入总量、增量、增幅、税比均列全省第一。上半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1.1亿元,增长4.4%,其中城乡公共服务支出846.2亿元,增长1.3%,占比76.2%。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落实落细“六保”任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做好防控资金保障。构建高效资金拨付机制,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2.6亿元,重点用于医疗救治、防控设备及物资采购和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迅速落实稳产复工政策。积极参与制定并认真落实“苏惠十条”“惠外贸十二条”“惠服务业十条”等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研究出台财政部门实施细则;安排资金用于开通“点对点、一站式”专车、专列,集中精准输送劳动力安全返岗;主动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政策,并给予财政贴息支持,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开辟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促进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短板,支持市疾控中心等重大医疗载体建设。积极引导财政资金下沉基层卫生,将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人均定额补助标准提高至85元。二是聚焦重点群体做好保就业。打造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截至6月末全市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2.36亿元,惠及企业27.68万户。设立规模100亿元的“保就业”薪金云贷专项信贷计划,支持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员工基本工资。落实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贯彻社保费减免政策,支持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富民创业贷”对就业创业人员的支持力度,今年以来,苏州市区共计发放富民创业贷款3790万元。三是坚持为民理财做实保基本民生。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提高。稳步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出台企业养老市区统筹办法,实现市区企业养老基金互助共济。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健全各级各类教育投入机制。着力补齐基础教育发展短板,加大新建、改扩建学校资金投入力度,做好叶圣陶中学新校区等2020年政府教育实事项目资金保障工作。四是围绕中小企业着力保市场主体。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落实落细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着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牵头降成本工作,深化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对企业在用电、用气、用房等方面加大减免。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在评审时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10%的扣除。五是抓好“三农”工作确保粮食安全。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共渡难关。贯彻落实“惠农十条”,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采取融资担保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效贷款支持。全力保障“米袋子”“菜篮子”供应。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园区建设,打牢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六是做强实体经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运用,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项目。深挖国内需求潜力,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工业企业年度新增国内销售收入奖励。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上半年市级财政提前下达高新技术培育库企业认定高企奖补资金2.25亿元,向上争取江苏省高企培育奖补资金2.85亿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两级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推进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前期建设,支持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落户苏州。七是加强资金统筹使用保基层运转。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比例达到15%;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通过清理专项、收回结余、整合项目,统筹做好财政平衡。优化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下划部分金融保险企业税收实行税收属地管理,调整市区两级分担比例,减轻基层财政负担。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全力满足基层保运转需求。
(二)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加快打造对外开放示范区。一是坚决落实开放再出发决策部署。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充分运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人才集聚苏州。鼓励企业设立先进技术研究院,最高按研发投入的20%给予财政奖补。支持金融资本加速集聚,优化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运作模式,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入本地产业。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壮大,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约1.17亿元,集中力量打造“姑苏八点半”夜间经济品牌,通过发放“苏州锦鲤券”等激励举措,努力促进消费回补,拉动经济循环。二是支持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品牌。严格落实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推进“放管服”工作,依法清理部门市设权力清单;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对我局牵头起草和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了全面梳理和清理。全力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整合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融资环境。营造良好政府采购环境。推进政府采购交易流程电子化,实现小额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交易全流程无纸化,有效节约供应商投标成本。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推动近400家市级预算单位采购人编制并公开2020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提升采购工作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按季公告各代理机构业务情况、监督检查情况。三是大力支持重点战略实施。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推动跨区域协同创新、公共服务等加快一体化发展,推进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推进自贸区苏州片区财政制度创新,设立自贸区苏州片区专项发展资金,提升自贸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水平。统筹安排新增债券,重点支持自贸区苏州片区、一体化示范区吴江片区建设。推进苏相合作区建设,完善苏相合作区财政管理、土地优惠等政策,全力打造“飞地经济”样板区。四是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取得新成效。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出台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支持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被撤并乡镇整治、美丽城镇建设工作,落实2020年度美丽城镇专项资金7450万元。扎实推进惠民实事工程建设,保障中心城区架空线整治入地工程开展;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支持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制定新一轮《苏州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与成本规制办法》。重点推进铁路、公路、航道船闸等大交通项目建设,全力保障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城市交通网络。
(三)强化体制机制保障,支持决战决胜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不断完善债务管理机制,落实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实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推动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申报环节前置。依法开展政府债务举借,截至6月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率处于较低水平。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构建各级政府偿债准备金机制,提高债务到期备付和应急周转能力。有效实施乡镇债务分类管理,对存在债务风险隐患、偿债资源缺乏的乡镇实施债务上收统筹管理,细化事权上收和财力下倾等配套管理措施。规范开展到期债务置换工作,推动存量政府性债务重组整合,实现存量债务结构优化。常态化落实风险评估与预警工作,认真扎实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对各板块进行风险等级通报,督促各地落实化债举措。二是坚持不懈推进脱贫攻坚。坚决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市级财政继续投入1亿元,全力推进100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完成;支持“阳光惠农”平台建设,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管,确保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深化就业扶贫,对来苏实现稳定就业的受援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照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享受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全额补贴。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渡疫情难关。三是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下达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800万元,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治理与监督、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整合中央、省级资金,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保障减煤任务如期完成;加快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序推进污染地块修复管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第四轮生态补偿政策,出台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做好水稻田、湿地村、水源地村、生态公益林、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生态补偿工作。支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村庄建设,支持农村水利设施管护、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村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切实推进苏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拟定考核奖补方案,推动各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四)持续推动改革创新,促进监督管理效能再提高。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启用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推动项目标准化建设,促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和规范高效执行。完善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机制,开发预决算公开报告辅助生成系统,提高单位编制预决算报告效率和公开报告的内容质量。优化指标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工作效率。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打造立体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实现动态监控三级财政全覆盖;通过细化监管规则、强化账户监控、完善监控体系等举措,不断提升动态监控工作效能;积极推进乡镇财政国库规范化建设。三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试行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的重要依据,推进预算绩效一体化。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将所有市立项目及500万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开展部门自主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四是着力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加快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全面对接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五是完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排日常监督项目18个、专项监督项目13个,积极开展各项检查、核查、调查工作,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六是积极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七是做优财政投资评审。围绕重点民生实事工程,根据项目计划倒排评审时间,确保重点工程有序推进。探索财政评审新模式,对市太湖新城医院项目采用三家协审单位平行协审节约资金3.1亿元,加大BIM试点评审推广应用。上半年出具评审报告821份,审定资金201.3亿元,审减、节约资金14.1亿元。八是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上线运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立代理机构人员管理系统,通过政务新媒体开展政府采购线上培训,推动政府采购交易全程电子化、无纸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准。九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会同国资部门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完善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报告》,明确了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由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集中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起草《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授权市财政局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搭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十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率,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产基本实现委托管理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资产云”平台,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十一是做好会计管理服务。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公益直播课,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基础。扎实做好会计人员服务管理,组织完成注会、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做好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举办高级会计职称评审辅导说明会。加强注会行业管理,完善注册会计师诚信档案。
(五)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振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一是坚持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建立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机关党委书记具体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制。制定《苏州市财政局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推动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走在前、作表率。二是强化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坚持以党的思想建设为根本,高标准谋划落实“弘扬三大法宝再创火红年代”主题实践活动,出台工作方案,通过“三学三比三争当”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增强广大党员的身份意识,常态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组织新党员集体宣誓仪式;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强大理论优势,督促广大党员经常学、学经常。三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压细主体责任,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组织节前廉政教育。健全完善干部职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丰富廉政教育内容,健全“一把手讲纪律”微型党课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积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出台《苏州市财政局干事创业廉洁风险报备工作指引(试行)》,探索建立纪检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廉政监督员制度。四是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积极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30项创建标准组织基层党支部自查自纠、对标找差。五是强化群团组织建设。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级机关广播体操、龙舟等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机关氛围。六是做好干部教育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严把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关口。用好用活“三项机制”,制定印发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和科职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实施办法,充分调动和保护财政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七是积极配合市委开展巡察工作。保障市委巡察组有序开展工作,为巡察工作高效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同时以市委巡察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即整即改。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计划
一是锚定全年目标做好收支管理。根据年初确定的全年收入目标,在减收增支“紧平衡”状态下进一步提高收支管理水平,推动实现组织收入和培育财源同抓紧、减税降费和转型升级同落实、财政政策和金融支持同发力、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同增长。立足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形势,提前做好财政收入增长对策研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面向先进地区主动对标找差,全力做好收入组织。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加强库款管理,做好库款运行监测分析和预研预判,健全优化全市各级财政库款联动管理机制,保障财政支出平稳运行。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二是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六保任务。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疫情期间市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方案及时拨付弥补亏损经费。做好保居民就业工作,研究出台《苏州市级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金蓝领”培训工程等系列就业培训奖励方案,贯彻落实上级阶段性给予失业补助金等稳就业举措。坚定不移保基本民生,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研究制定受疫情影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扶持政策,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0所任务;不断优化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及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城镇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加大力度保市场主体,构建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普惠金融政策服务体系,整合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专项用于财政增信的信贷产品风险补偿;继续推广小微创业贷、富民创业贷、信保贷等信贷产品。坚决确保粮食安全,坚决打赢生猪稳产保供攻坚战,切实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菜篮子”新型流通体系建设等项目。继续做好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统筹运用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补强全市产业链薄弱环节;提高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引导银行、保险、创投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科技金融产品。做好保基层运转工作,进一步优化市与区财政体制。
三是加大财力支持抢抓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开放再出发决策部署,统筹做好财力保障,推动产业加快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转型升级,支持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地标。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切实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支持夜经济发展壮大。深化涉企政策研究,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系统谋划财政扶持企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探索生态治理新机制,以共建共享、受益者补偿和损害者赔偿为原则,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和跨区域生态项目共同投入机制,协同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积极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新政,持续推动新基建、新型城镇化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四是全力保障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发挥财政资金规模效益;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母基金落地实施。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政策,促进财政政策对污染物减排目标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支持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重点项目实施,落实阳澄湖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有效保护我市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统筹省级切块资金和环境保护引导资金,有序推进我市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污染防治工作。积极稳妥处置存量债务,持续推进债务化解和结构优化。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到期存量债务整合置换,研究通过债务和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将存量债务置换为中长期、低成本债务。加强对REITs等金融产品的政策研究,探索将政府沉淀资产有效转化为合规市场资产的路径,盘活存量资产、统筹化债资源。
五是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资金绩效。加快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标准;推进完善财政预算项目库,发挥项目库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文件,对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研究出台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逐步制定经营绩效考核、薪酬管理、重大事项管理等方面的各类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开展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按规定启用新版医疗收费票据,力争到年底所有市属医院的住院票据全面电子化;依托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进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电子票据试点工作,推动实现交通违法罚款开具财政电子票据。
六是强化队伍建设锤炼过硬作风。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对照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工作清单,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做实党员思想教育,有序组织年度理想信念专题学习班活动。深入开展“弘扬三大法宝再创火红年代”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围绕弘扬“三大法宝”精神,组织党员赴张家港、昆山、园区开展沉浸式实境教学,结合有奖征文、演讲比赛、微视频大赛等多种形式推动党员干部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建体检”,大力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创建。研究综合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激发财政干部创新创优的动力活力。落实“对标找差、再攀新高”工作方案,推动财政工作质效提升。针对市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抓好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工作,形成整改工作报告并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