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苏府【2023】71号)要求,我局拟报请市政府废止《转发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5】55号),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意见征集情况说明如下:
此次公开征集意见提供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苏州市财政局网站对外公开,从2023年12月28日开始至2024年1月31日结束。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规定做好《转发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废止流程后续工作。
苏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