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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财政建设 护航财政高质量发展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1-09 09:59   访问量:

近年来,苏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工作连续13年获评“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连续11年获“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获2022年度法治苏州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全面推进全市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防控财政法律风险,护航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把握“科学谋划+优化考核”两个维度,全面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科学谋划全年法治财政工作,分解落实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放管服”改革和法治财政等各项考核要求,做到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围绕“政治强、业务精、程序严、服务优”的工作目标,突出苏州的管理要求和特色,优化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苏州市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评价指标(2023年)》,考核内容实现财政管理“全覆盖”,推进财政业务与法治财政建设双融合。

二是落实“公平审查+审慎执法”两项举措,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创新公平竞争审查监督机制,制定《苏州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苏州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与各执法机构签订年度《行政执法责任书》,夯实执法主体责任。推进包容审慎执法,2020年、2022年先后出台两批苏州市财政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贯彻《江苏省财政行政执法领域第一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试行)》,落实《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求,依法依规把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财政监管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是聚焦“干部学法+宣传普法”两个领域,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法的首要任务,出台《苏州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试行)》,提高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年初制定《苏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组织财政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强化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水平。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宣传常态化,印发《2023年苏州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暨财政宣传月实施意见》,明确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常态化做好“法治财政”风采墙、局官网“财政普法”栏目、“财政宣传月”等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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