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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广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新闻来源: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07-04】 【阅读次数:266】 【打印】

日前,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监管领域推广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根据检查对象的风险等级、信用水平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水平。

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检查对象的风险等级、信用水平,对管辖的从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经营、公路水运建设、地方铁路建设等相关活动的经营者(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被列入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在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中,可以降低30%50%的抽查比例、减少12次检查频次,可以仅检查与安全和污染防治相关的内容。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对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的市场主体,其信用监管措施,按照各领域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其中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经营市场主体,可以开展失信提示和警示约谈,增加1次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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