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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连云港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新闻来源:连云港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3-12-19】 【阅读次数:637】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连云港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在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江苏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南银发〔2023〕33号)要求,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分行、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连云港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连银发〔2023〕6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推进涉农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支持乡村产业经济繁荣、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内容,《实施方案》还编制了《连云港市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事项清单》。

《实施方案》明确,要以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农产品生产销售服务体系,加大要素保障,优化金融服务,探索形成覆盖农村信用主体、体现本市特色、具有示范意义的农村信用体系,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三农”工作融合发展。

下一步,连云港市将大力推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强化农村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信用体系,农村信用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打造具有符合连云港特的农村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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