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丰一中队在路面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部分大型箱梁货车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纠正查处的同时,同步源头倒查,确定货物出厂地为辖区内某建筑公司。为杜绝源头超载超限,执法人员上门约谈并进行普法宣传。
在约谈中,执法人员督促货运装载企业严把源头关,装载箱梁前务必查验运输企业资质、信用等级以及是否取得本次运输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按规定检查其许可证、路线、时间、总质量、三类件以上的护送方案等内容;对于依法需要护送的大件运输车辆,查验道路运输经营者是否达到护送方案的要求,不符合规定不得出厂放行。向企业发放《张家港市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双百”告知书》,签订《张家港市道路合规经营规范运输承诺书》,送上大件运输“二重三化”助企服务卡,现场指导信用修复帮助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源头+路面+信用”综合治超模式可以有效遏制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超限超载出厂,提升执法效能,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优化执法方式,积极构建“事前预防抓源头、事中治理抓路面、事后监管抓信用”的综合治理监管闭环,今年以来,累计查处超限超载普货车辆127辆次、大件(不可解体货物)运输车辆85辆次,卸驳载1261.25吨,“一超四罚”录入121件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超限率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