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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非法证券活动四大新套路

【新闻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日期:2023-05-19】 【阅读次数:882】 【打印】

为进一步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从2019年起,中国证监会将每年5月15日设立为“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在全国组织动员各方上下联动,让投资者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2020年开始,中国证监会又在每年5月组织开展“防范非法证券宣传月”活动,在全国组织动员各方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者保护活动。

2023年是全面注册制实施元年,也是“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的第五个年头。根据此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3月,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数量已超过2.16亿。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让投资者有安全感、获得感,是衡量全面注册制改革成效的重要因素。

其中,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自觉抵制非法证券活动是加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一环。非法证券活动不但是妨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毒瘤,同时也让不少投资者蒙受了巨额损失。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伴随科技发展与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加强,在旧的套路逐渐“失效”后,不法分子又尝试出了新的特点与套路,需要投资者格外予以警惕。

新套路一:假冒知名券商人士诱导注册虚假交易平台

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服务,需要监管严格的牌照审核。不法分子为了让投资者更加信任,假冒证券公司或公司员工开展非法证券活动时有发生。近期不法分子在假冒证券公司员工时,出现了假冒知名首席经济学家、分析师甚至公司高管的现象。

4月10日,银河证券官网发布信息,提示投资者警惕,有不法分子以银河证券或其他证券公司名义,冒用首席经济学家、知名证券分析师或工作人员身份,哄骗投资者加入各类微信群、QQ群,进而开展客户招揽、融资、荐股、虚假交易、欺骗投资者转账到指定账户等非法证券活动,严重破坏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银河证券总结,上述非法证券活动主要套路为:

第一步:获取投资者的信息,向投资者提供虚构的证券公司营业执照电子影像、带有证券公司印章的各类协议电子影像,并利用证券公司员工公开的从业人员注册信息制造虚假身份材料,骗取投资者信任;

第二步:搭建虚假交易平台、手机App软件,诱导投资者注册平台用户、下载App软件,并以“认购证券退学费”“保本”“高收益”“新股申购”和“集资拉抬股价”等信息为诱饵,引诱投资者参与,进一步诱导投资者进行转账,参与虚假交易等行为,甚至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如果接到国家反诈中心电话提示,无需理会;

第三步:投资者尝试参与并尝到甜头后,进而诱导投资者加大资金投入。当投资者要求取现退出时,不法分子以投资亏损、缴纳所得税、操作失误导致账户状态异常等无法提现的各种理由,收割投资者资金,致使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

而在4月14日,银河证券再次发布声明:近期我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我司名义,冒用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梁世鹏及公司员工刘芮睿身份,通过QQ群、非法App等方式,开展非法证券活动。不法分子建立QQ群,向群内投资者出示被仿冒人员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中的信息,骗取投资者信任,在QQ群中发布“银河证券二月拉升计划表”“一级市场投资账户(优势)”“离场通知”等信息,进而诱骗投资者下载虚假手机App软件。

东方证券也发布提醒,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非法证券活动,违法人员通过微博(微博昵称:东方证券-沈可馨、东方证券-闫伟、神牛居士-老吴)假冒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诱导投资者进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我司员工企业微信名均已实名认证。”“我司不会以个人名义开展证券业务。请投资者认准经我司实名认证的工作人员。”

此外,还有不法分子假冒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开设微信公众号,账号名称为“管涛”且使用管涛的真人照片为头像进行非法证券活动;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所长黄燕铭、中信建投证券研究所所长武超则等也遭遇了类似的冒名事件。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因此在近期发布声明称,研究所无任何研究人员开设通过荐股形式招收会员收费的社会化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博客、订阅号、QQ群等。

新套路二:利用投资者对外资不熟悉假冒“合格境外投资者”或假冒外资券商从事非法活动

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海外投资者与国际知名投行进入A股市场成为大势所趋。但目前投资者对海外信息相对陌生,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3月2日,证监会官网特别发文,近日发现,有机构谎称为经证监会许可的合法机构,非法兜售或推荐金融产品。期间,不法机构向投资者展示证监会官网公示的某“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批复截屏,假称为该境外机构员工,名义上开展销售金融产品、代理证券买卖、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产品、举办炒股大赛等业务活动,并宣称可获得高额回报,实为博取投资者信任实施不法行为。

证监会特别提醒,合格境外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是经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以自身名义在境内开展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投资者。此类机构仅以自身名义在华投资,不在境内开展任何证券期货经营性活动,且不具备在境内开展证券经纪、基金销售等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经营资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假借“合格境外投资者”名义,以销售金融产品等形式为噱头,诱导投资者参与投资并侵占投资者资产的行为,涉嫌诈骗。

此外,随着外资券商进入中国市场,碰瓷外资券商的行为也有发生。而更重要的是,受牌照限制,一些外资券商并无某些业务资质,仍被不法分子打着其名号招摇撞骗。

如星展证券近期发布提示称,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星展证券的名义、公司LOGO、印章等信息及冒充星展证券工作人员,制作和传播仿冒网站、虚假App,以证券投资等理由,诱导公众通过前述网站、App开展证券投资活动。

星展证券特别提醒:星展证券目前未面向个人投资者上线任何互联网交易平台、未发布任何面向投资者的App软件,除公司官方网站之外无任何其他网站。此外,高盛高华、摩根大通证券(中国)等券商也发布过类似公告,提请投资者防范非法证券活动。

新套路三:冒充券商客户或伙伴进行非法证券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随着防骗知识普及,不少投资者对于冒充券商与券商员工的非法证券活动已经有所警惕。但近年来,又有一类骗术开始抬头——冒充券商客户或伙伴。

3月13日,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请投资者警惕“不法分子谎称与瑞信证券达成合作并以瑞信证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

瑞信证券指出,瑞信证券目前没有与任何投资机构达成战略合作,没有委托任何非瑞信证券全称的机构或个人推广App或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瑞信证券合作机构或瑞信证券工作人员身份开展业务并要求投资者支付到非瑞信证券全称的机构或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属违法。

根据瑞信证券官网截图,近期有所谓“广沣观摩团易胜盛天团队宣布与瑞信证券达成券结模式篇章”,“这是假的”。

新套路四:以教培机构退费为名实施诈骗

近年来,教培行业受宏观环境影响出现较大动荡,不少教培机构客户因此有退费需求。而不法分子也将其视为“商机”,进行诈骗。

3月3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近期注意到有不法分子假冒证券公司、证券从业人员,以“证券认购”为名,向有退学费需求的教培机构学员行骗。此类骗局中,不法分子通常使用非运营商号码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以“退费”“退课”等理由把学员拉入QQ群、微信群,让学员安装仿冒证券公司App或登录链接,并以团伙作案形式造成成功退款的假象,以获取学员个人信息并实施诈骗。

证监会指出,上述诈骗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证券行业机构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在此提醒广大公众,如接到自称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主动退费电话、短信时,首先要与相关机构核实,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文件、短信和电话,不要安装来历不明的App,不要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如发现此类涉嫌诈骗犯罪线索,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反映。”同时,证监会特别强调,广大公众应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因求偿心切误入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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