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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化妆品谨防小样掺假 一定记住这六点

【新闻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日期:2023-03-22】 【阅读次数:983】 【打印】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消费提示,提醒女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注意以下六点:

一、要谨慎选择商家。建议消费者选择有营业执照的商业门店或正规电商平台,并保留好购物小票。购买时注意查看化妆品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注意进口化妆品也应有中文标签,包括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注册人和备案人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全成分、使用期限等信息。

二、学会核实产品信息。正规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能够提供所售产品注册或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下载“化妆品监管”软件App,直接输入产品名称等相关信息查询即可。大家要记得:消字号、械字号等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范围。

三、警惕虚假广告。化妆品不是药品,其作用较为缓和,一般不可能快速显效,不要被虚假、夸大及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宣传所误导。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化妆品法规中没有“药妆品”的概念,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食品级、医学护肤品”等概念,属于违法行为。

四、谨防小样掺假。化妆品小样一般是正品的赠品,如商家单独或批量出售化妆品小样,尤其是一些大牌化妆品,购买时要谨防造假、掺假风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所需化妆品,最好不要被商家所谓的“试用”“专柜小样”“付邮体验”“超值体验装”“中小样清仓”等所诱惑。

五、注意化妆品不良反应。在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眼睛充血、流泪、皮肤发红、瘙痒、刺痛、出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等,应立即停用、及时就医,必要时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消费时,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或是发现购买产品存在超过使用期限、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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