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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既要自查更要常态化监管

【新闻来源:红网】 【发布日期:2021-09-06】 【阅读次数:1469】 【打印】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31日发布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在开学前全面开展自查。发生洪涝灾害地区的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不得使用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校园食品安全,既要靠自查更要常态化监管。

幼儿园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幼儿园 、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随着幼儿园 、学校生源的增加和学校寄宿制学生的增多,部分幼儿园 、学校食堂管理的后勤工作社会化,食品安全隐患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幼儿园 、学校的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近年来幼儿园 、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不断触痛了公众的神经。究其主要原因是幼儿园 、学校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常态化监管不到位。个别幼儿园 、学校主要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幼儿园 、学校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园长是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认识不清,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幼儿园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堂存在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中没有坚持索取并存留相关的证明文件、冷藏食品没有分类且生熟未分开储存、食品留样不规范、存在超加工经营能力供餐的现象。部分幼儿园 、学校存在无证经营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情况,不少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消毒方式和具体操作不清楚,等等。

如安徽芜湖市鸠江区童馨幼儿园后厨现场发现生有米虫的大米和过期的白醋事件,就暴露出该园食堂进货把关不严、进货查验制度形同虚设。又如安徽宿州市萧县教体局因部分学校供应的学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经检测合格后恢复供奶,要求班主任提前一小时试喝事件。还有去年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站集镇、杜集镇、黄冢乡等多个学校上百学生在学校午餐后发生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事件,都凸显了营养餐的食品安全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教育部门应将幼儿园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监管部门专业优势和主管部门行政资源优势,形成监管合力。经常性开展幼儿园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随机抽查与不定期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要强化幼儿园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长、园长是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幼儿园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幼儿园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幼儿园 、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幼儿园 、学校食堂要做好菜品留样备检工作,探索建立食堂开支及菜品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总之,只有落实好网格化、痕迹化、台账化的日常监管要求,坚持幼儿园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做到日常监管不放松,让常态化监管发挥全天候效用,才能筑牢幼儿园 、学校食品安全防线,才能确保学生就餐既有营养又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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