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从较重失信行为升级为严重失信行为。9月3日,无锡市运管部门向市信用管理部门推送首例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严重失信案件。
2020年08月26日10时37分,当事人葛千驾驶苏NK318L(蓝)小型普通客车在泗阳爱园汽车站门口载客8名送往无锡,每人收费100元。其在无锡市通江大道高速卡口,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高速卡口交警查获并现场移交至我处。我处依法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根据新版《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评定为严重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