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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建局召开“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宣贯培训会议

【新闻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08-24】 【阅读次数:5750】 【打印】

为进一步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0年8月21日下午,市住建局召开“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管理人员宣贯培训会议。市住建局总工程师陈建忠出席会议。各地住建部门分管领导、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具体负责系统操作的同志等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住建局陈建忠总工程师围绕即将上线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提出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信用评价系统。各地住建部门要重视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操作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操作,按要求开展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认真做好咨询答疑。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吃透文件精神,理解各类评分、扣分细则。同时,要积极落实各地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互通,做好企业关于信用综合评价方面的业务咨询、疑问解答等工作。

三是及时准确管理信用信息。各地住建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完成企业工程业绩、联合信息的系统审核工作,同时按要求及时录入企业日常检查得分和不良行为扣分信息,确保每次信用综合评分公布时,相关企业信用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地计入。

四是坚决落实公平公正。各地住建部门在使用“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时,要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同时,“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将依照实名留痕,操作追溯的规则,监督各地各部门的系统操作工作。市住建局将根据各地住建部门运用系统的情况,每年开展业务评比,对信用管理表现突出的地区、人员予以表彰。

根据《关于落实2020年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将于2020年8月24日9点上线运行,各相关企业可登录市住建局官网进行相关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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