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第二批外资研发中心免退税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地商务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做好政策宣传,了解符合免退税资格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情况,并做好申报动员辅导工作;
2、请按照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请各地做好初审,新区、吴中、相城企业申报请提供纸质材料给市局外企处(联系人:唐轩 051268630227),其他地区直接将初审后的材料寄给省厅外资处(联系人:王慎滕 02557710493)并提供电子版给市局外企处,以便苏州大市一同汇总;
4、相关报审工作截止时间为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