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工作,理顺违法建设查处执法主体与职责划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市城管局起草《关于进一步明确违法建设查处执法主体与职责划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7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邮箱地址:szcgjfgc@163.com,请在邮件名称上注明“《关于进一步明确违法建设查处执法主体与职责划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关于进一步明确违法建设查处执法主体与职责划分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