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情况,市城管局修订《苏州市城管领域涉企违法免罚轻罚清单4.0版本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邮箱地址:szcgjfgc@163.com,请在邮件名称上注明“《苏州市城管领域涉企违法免罚轻罚清单4.0版本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苏州市城管领域涉企违法免罚轻罚清单4.0版本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