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吴江区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紧盯居民小区全覆盖目标,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部门联动,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截至2020年12月14日,吴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已实现“三定两清一督”居民小区全覆盖;教育、卫健等10家行业单位系统共计746家公共机构及相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40条主要街道共计5772户商家实现生活垃圾定时上门收集。
根据“四不同”(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要求,重组收运队伍、增配收运车辆,按照“一天两运、日产日清”原则合理安排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班次,确保及时清运、无异味产生。
终端处置方面,在现有处理能力15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基础上,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容建设项目,预计将于2021年10月建成投运;在200吨/日餐厨废弃物处理厂的基础上,新增300吨/日的厨余垃圾协同处置项目,目前已正式运行;另有农贸市场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45座,日处理有机易腐垃圾118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1座,日处理能力1300吨;大件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点3个,日处理垃圾160吨,处置能力得到充分保障。
2021年,吴江区将继续强化生活垃圾治理。将公共场所、区镇(街道)二类公共机构等纳入分类管理范畴,进一步扩大源头分类范围。逐步完善收运处体系,扩大厨余垃圾收集范围,确保应收尽收;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容建设项目并规范化运行,提升处置能力,进一步压实社区、物业责任,在宣传引导、执法保障、考核督导等方面持续发力,提升分类质效,确保“三定两清一督”常态运行。